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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取消荒唐的输液坐椅费
江苏消费网 (2011-03-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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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文学

  近日,有济南市民发现,去医院输液,坐椅子居然被收3元钱,而且即使站着或自带板凳都得交钱。而这一收费项目,竟然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收费。患者坐着输液的椅子也要收费,不仅是天下奇闻,也颇为荒唐。

  输液坐椅费之所以是荒唐的,就在于它的非合理性。且不说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几家省级医院属于具有公益性的医疗机构,就是在民营医院也是“不该发生的故事”。患者就医,医院有义务提供最基本的医疗设施,其中之一就是该有个坐的地方,何况人家还是病人呢!如果说座椅收费是不合理的,站着或自带板凳也要收费就属于蛮不讲理了。按照这一逻辑,医院完全有理由向患者收取空间占有费、地面磨损费、环境保护费,超市、商场、饭店、车站等商业场所,也该收坐椅费。从这件事上,我们不能不赞叹某些人的“聪明”,即赚钱有方。然而,这种“聪明”带来的,却是患者的利益受损和心情的郁闷。面对话语权的旁落,他们只能感叹“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了。

  输液坐椅费的荒唐,还在于竟然“师出有名”。医院收取的“输液坐椅费”,是经过山东省物价局和卫生厅批准的。山东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省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第五条就明文规定:“门、急诊简易病床调整为10元/床日;单纯输液床、椅按3元/次收费。”一项公众普遍感到荒唐的收费项目,居然能够通过审核,堂而皇之地加到患者身上,相关监管部门当然难辞其咎。这样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收费之所以被核准,也正表明了时下一些负有监管之责的部门对公众感受的麻木、对公共利益的漠视,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尽管山东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给出了 “收费是为了给患者更好的保障”,但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显得颇为牵强,显然无法令人信服。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包括医院在内的经营和服务单位也须予以重视,不能一门心思“向钱看”。因此,我们有理由呼吁,山东省物价局和卫生厅应尽快取消荒唐的输液坐椅费,其他地方则须从中汲取教训。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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