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打量家乐福”系列报道之三
这段时间,前往昆明家乐福购物的民众发现,“康师傅”方便面已经断货很长时间了。事实上,不仅是昆明,全国的家乐福都是一样,这一切缘于“康师傅”和家乐福的利益博弈,“康师傅”发布声明表示,家乐福屡次违反诚信原则,收取包括入场费、宣传费、促销费、节庆费、条码费、陈列费等高达20余项名目繁多的费用,远远超过另一零售巨头沃尔玛,“康师傅”公司在家乐福体系一直亏损。而关于入场费的收取,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等5部委制定并于2006年11月15日实施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令禁止超市等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据了解,因违规收取入场费,家乐福在国外市场已经多次尝到“苦头”,但其在国内却坚决不“悔改”。
家乐福的盈利模式
2010年6月下旬,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赔付原告赵明华750元货款以及违规收取的进场费、宣传费。赵明华是青岛一家企业的老总,为了能在家乐福超市为自己的商品谋得一席之地,被迫给家乐福支付促销费、新店开业费、折扣费、堆头费、海报费、卡夹费、特殊位置占用费等高额费用,2009年,赵明华将家乐福告上法庭。
赵明华的代理律师向媒体公布的一组证据材料显示,家乐福向供货商收取的费用竟有30余个名目。律师表示,赵明华在家乐福每年的营业额都在3000万—4000万左右,但年利润竟然连30万元都不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润让家乐福以各种名目“割走”。赵明华对媒体表示,到家乐福卖货只是卖个名气而已。
《时代周报》以《家乐福进场费“钱”规则:两平方米收两万》为题报道了家乐福的收费乱象。一位名叫张松民的供货商向该报透露了家乐福“横征暴敛”的内幕。“每到节庆促销,我们就得意思一下。”张松民表示,家乐福举行促销的时候,供货商都要缴纳一定的节庆费,“具体数额依各家销售额的情况而定。”除去节庆费,还有条码费、陈列费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让供货商们怨声载道。
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业已成为家乐福的一种“盈利模式”。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家乐福在中国部分门店利润约50%源于收费。张松民说,去年他与家乐福签订了合同,将产品放进了家乐福在合肥的一家卖场。为此,他付出了两万元的代价,在家乐福获得了一块不到2平方米的展卖面积。两万元中,5000元是条码费,6000元交给家乐福的采购员,6000元是陈列费,2000元交给管理休闲食品销售的科长,1000元给生鲜处处长。在两万元费用当中,只有5000元的条码费开具了发票。“我清楚,其他钱实际是进了个人的口袋。”不仅如此,张松民还表示,家乐福亦是同类外企中结款周期最长的:沃尔玛的货款结算时间平均为29天,大润发也控制在一个月之内,而家乐福则需要60天,等于说家乐福占用了大量供货商的资金以开拓市场和盈利。
昆明的一家供货商告诉记者,许多本地产品不能进入家乐福,主要原因就是卡在高额的进场费上。家乐福门槛高,不仅有进场费,店方搞宣传、促销都得拉厂方“出血”。致使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不指望在这里挣多少钱,在那里硬挺着,是为了抢市场占有率、辐射率,做产品形象宣传。当然也有一些大企业、大品牌很“牛”,像“可口可乐”、“宝洁”等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国际大品牌,对家乐福就能摆出“不让进场拉倒”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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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家乐福在国内的盈利模式主要靠三种渠道:利用强势地位压低采购成本、向供货商转嫁成本收取“进场费”“宣传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以及延期付款。而这种模式,加剧零供关系紧张。家乐福也因此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因家乐福收取高额入场费,2003年,上海炒货协会也因此向家乐福断货。上海炒货行业协会是全国首家成立的炒货行业协会,有会员单位52家。炒货协会公布的家乐福收费名目更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收费项目列在纸上就有10余页。我们来看看清单中的一部分:“法国节日店庆费:每年10万元;中国节庆费:每年30万元;新店开张费:1-2万元;老店翻新费1-2万元;DM海报费:每年2340元;端头费:每家门店2000元,堆头费:每家门店3-10万元……”炒货协会一家会员单位的企业老总向媒体表示:“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时抢着邀请我们进场,还请我们去参加他们的晚会,进场不要任何费用。1997年他们开始提条件,即给另外商家的价格不能低于给家乐福的价格。1998年家乐福做大了,开始‘斩’供货商,家乐福的收费一年比一年多,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家乐福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斩’供货商,是因为他们自认为在中国已经完成了战略布局,形成了强大的通道优势。”上海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曾经多次找家乐福协调此事,在协调过程中,家乐福对炒货行业协会根本不以为然,态度仍然强硬。谈判破裂后,上海炒货行业协会属下的品牌炒货企业从当年6月14日起停止向家乐福供货。这其中包括“炒协”阿明、洽洽等9家名牌企业。此次“炒货风波”,业内专家均认为这是中国零售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供货商第一次以行业协会的形式向国外零售巨头叫板。
事实上,家乐福收取名目繁多的进场费已经不止一次惹恼了供货商,但是真正敢挺起腰杆和家乐福撕破脸的也只有诸如“康师傅”、“蒙牛”等知名企业,一些中小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一些供货商说出了其中的苦衷:“我们不赚钱还跟家乐福合作,是迫不得已的。因为很多厂家有要求,必须得在家乐福有货卖,家乐福正是抓住这个弱点不仅压低采购价格还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
在家乐福大肆收取入场费的时候,他的员工也借机收受供货商的贿赂,甚至是公然索贿。2008年家乐福“贿金门”就是一起典型案例。2008年,7月北京朝阳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判处家乐福北京地区生鲜采购负责人刘勇有期徒刑五年,另外7名员工也被判处两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勇等8人收受的黑钱均来自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和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此前这两家公司为了在家乐福能有个好摊位、卖个好价钱,多次向具有商品定价、促销谈判、订货、商品陈列等多种权力的这8个人行贿。
违规收取入场费 家乐福国外屡碰壁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国外市场上,家乐福却“得罪不起”供货商。在日本,家乐福的进货渠道只有55%的商品直接从厂家进货,另外45%必须经由中间商,而且这些中间商大都受控于几大实力雄厚的财团,家乐福根本无法对其征收“进场费”。在韩国,家乐福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家乐福在韩国强迫供货商削价向其供应商品,并收取高额入场费。供货商曾将此事向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映。2006年7月,该委员会责成家乐福加以改正,并对其处以146万美元的罚款。次年4月,家乐福便将在韩公司卖给韩国ELAND公司,从此撤出韩国市场。
此外,来自韩国公平交易委员的数据称,在1998-2001年间,家乐福对韩国供货商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高达1.36亿美元。韩国法律规定,大规模销售性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与商品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要求供货商承担。由于违反这一规定,在1999-2001年的三年时间里,韩国政府曾三次对家乐福进行罚款,总额达100万美元左右。
而近年来,由于家乐福违规收取入场费,在意大利、葡萄牙、英国等国家到处碰壁,并不断被处以高额罚款。在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家乐福不断缩小版图:2009年,家乐福宣布退出进入不足一年的俄罗斯市场;2010年3月,家乐福黯然离开了艰辛打拼10年的日本市场;4月,家乐福宣布转让在葡萄牙的524家零售店;同年,家乐福陆续让出意大利南部市场;随后关闭比利时21家门店,并将另外20家门店转让给比利时第四大连锁超市MESTDAGH。此前,家乐福已退出韩国、英国市场。
中国成家乐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有专家认为,“家乐福模式”在日本、韩国法制健全的市场,遭遇了来自市场、政府隐性或显性的抵制,一块大利润被切断,而在中国却能如鱼得水,要归因于中国现代商业发展不成熟、市场法制不健全。中国生产企业产能太大,销售终端在博弈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现如今,市场环境相对宽松的中国俨然成了家乐福的“救命稻草”。2009年10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曾报道称,家乐福有可能退出中国。家乐福中国区新闻发言人陈波四处辟谣,并多次向国内媒体强调,“中国始终是家乐福全球最重要的、优先发展的市场。”
然而,中国市场会永远垂青家乐福吗?连续的挫败为其敲响了警钟。自2009年开始,家乐福在中国开始面临店面数量和营业额双输的局面。2009年家乐福开店22家,主要竞争对手沃尔玛开店数在50家以上,门店总数第一次超越家乐福。从营业规模上看,竞争对手大润发以404亿元人民币的总销售额超越家乐福排名外资零售第一;而在更能反映零售行业竞争力的单店盈利能力上,大润发更是以每店3.34亿元的成绩领先家乐福将近1亿元。进入2010年,家乐福的窘境并无多大改善,反而问题多发,有加速下滑的趋势。门店关停:3月,大连家乐福新华绿洲店正式关店;7月,经营三年的西安小寨店因业绩不佳被停业,家乐福也不得不退出西安市场。6、7月间,大量高管和核心人才的辞职构成了“家乐福离职门”。
业内人士认为,家乐福不积极建设与供货商的战略关系,加之盈利模式单一,以后还将遭遇更大的困难。有评论人士认为,家乐福在入场费问题上,在国内和国外受到了不同的待遇,要归因于中国现代商业环境不成熟,市场法制不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但在家乐福的压榨下,毕竟还是有些供应商已经觉醒。一些大型企业在经历种种阵痛后,勇敢地向家乐福说“不”,不再忍受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各种附加费,断然停止向家乐福供货,这一举动无疑是一种宣言,一种不畏强势、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本土企业权益的抗争,为众多的企业起到了示范作用。而随着中国流通市场的法制化和诚信环境的建立,“家乐福模式”也必将面临调整。
首席记者 查小高(云南法制报)
(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