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不少小区热交换站亏损,向用户额外收取费用。针对多数热交换站因单体运营成本高难免亏损的现状,有关专家建议由供热企业直接经营热交换站,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切实保障供热正常进行
■本报记者 李 建
除了供热费,还得再交31元运行费补贴热交换站的亏损,否则不能正常供热。这是前不久河北省石家庄市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生活区(以下简称煤矿机公司第一生活区)百余户居民遇到的窝心事儿。本报记者了解到,在石家庄市,有类似情况的小区还有不少。介于供热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热交换站何以频频出现亏损?谁该为热交换站的亏损买单?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居民质疑————
热交换站亏损怎么要用户买单
“因去年收上来的供热费上缴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后,返还给热交换站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站内维修、水、电等运行成本,差额约为7000元。经与双方单位协商,医院和临建住户各负担差额的一半即3500元,平均到小区每户居民需负担31元,请居民在缴纳供热费同时一并交齐,否则将影响正常供热。”这是今年11月中旬供热开始前不久张贴在煤矿机公司第一生活区门口的一则通知,落款为煤矿机第一生活区业主委员会。“热交换站的亏损,凭什么让我们用户来买单?更何况热交换站的亏损到底是如何产生的,没人给本儿明白账!”居民鲁先生的一句话,道出了大家的无奈与不满。
煤矿机第一生活区分为两个区域,分别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南北两侧,供热总面积约为9098.2平方米。上述通知中所称的临建住户,主要就是指鲁先生等跃进路北侧区域的百余户住户。“除跃进路北侧居民住宅外,长安区医院热交换站还负责南侧长安区医院8465.73平方米的冬季供热,去年收上来的供热费上缴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后,对方返还给热交换站17291.72元。”近日,长安区医院热交换站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这些费用远不足以支付热交换站维修、水、电等运行费用,所以热交换站给煤矿机公司及长安区医院发去通知,要求分别负担运行费用。
记者从煤矿机公司物产管理部了解到,以前,热交换站由长安区医院与煤矿机公司共同经营,亏损由单位“托底”。去年,热交换站改由物业公司托管,矛盾因此暴露出来。
物产管理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房屋产权目前已归居民个人所有,煤矿机公司不再负责补贴热交换站的亏损,住户均摊费用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经有关部门介入协调,煤矿机公司第一生活区跃进路北部区域已正常供热。“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明年可能还会接到类似的通知,想起这事就让人闹心。”煤矿机公司第一生活区的一些居民对记者说。
记者调查————
不少单体运营热交换站面临亏损
“按理说,用户交的取暖费已经包含了热交换站运行费用,因此将亏损算到用户头上是不恰当的。”石家庄市建设局供热管理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现实情况是,多数热交换站运行存在亏损,除了转嫁给用户,短时间内没有更好的办法。
据石家庄市建设局供热管理办公室不完全统计,今年该市供热投诉中,关于热交换站额外收取运行费的投诉占了三成多。对于额外收取供热运行费的行为,多数热交换站的理由是供热企业返还的费用不够运营开支。“事实上,有些热交换站从开始运营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亏损。”石家庄市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一位技术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因是以小区为单位建设的热交换站缺乏统筹规划,布局不合理。
据介绍,目前,石家庄市多数住宅小区采取的是“供热企业→小区热交换站→用户”的供热方式,供热企业的高温水首先输送到各小区热交换站,经热交换站转换成低温水后输送到用户家中。供热企业每年收取供热费后按比例返还给各热交换站部分费用,以保证其正常运营。
这些作为中间环节的热交换站,除一小部分归供热企业直接管理外,大部分都是采取单体运营的模式。记者调查了解到,非直管热交换站的经营管理因产权不同而形式各异,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一般由小区全体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产权归房屋产权单位所有的,则由其自行经营管理。实际运营过程中,有些热交换站还被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承包给个人经营,有些热交换站由于无人接管,则由居委会负责管理。“热交换站单体运营,成本自然相对较高。”石家庄市某热交换站的负责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供热季,以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热源为高温水热交换站的小区为例,设定所有居民都将暖气费交齐,总额应为220万元,供热企业按5%的比例返还给热交换站的费用是10.8万元。而热交换站运行费用中仅电费一项就是141376.5元,再加上人工工资2.3万元、水费5.3万元,这样算下来,仅一个供暖季该热交换站的亏损就达109376.5元。“一般来说,所属供热系统的面积越大,用户越多,运营费用有盈余的可能性才越大。”采访中,几家所辖区域较大的热交换站负责人向记者坦陈,尽管如此,像长安区医院热交换站这样独立运营的热交换站,由于站内设施与管网老化、所辖区域住户相对较少等现实问题的存在,已难以再寻找降低成本的空间。
专家呼吁————
热交换站应转由供热企业直营
针对记者采访到的上述情况,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刘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作为供热链中联系热源与热用户的中间环节,石家庄市不少住宅小区热交换站目前采取单体运营的模式,不仅加大了运营成本,也增加了监管难度。他认为,把热交换站转由供热企业直营,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以保障供热正常进行。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前不久下发《关于做好2010—2011年采暖期供热工作的通知》,已确定将该市联强小区热交换站等5个小区热交换站的管理权作为试点移交给供热企业。
将作为“代理商”的热交换站变身为供热企业的“直营店”,理论上有助于提升运行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但其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与最终效果如何,尚待时间检验。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5月,石家庄市政府曾针对供热问题召开过一次专题会议,会议纪要记载着,原则上同意由东方热电集团组建专业公司,统一负责热交换站的管理。记者日前联系该公司相关部门欲了解“专业公司”两年多来的组建、运营情况时,被对方婉拒。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集中供热问题复杂、矛盾突出,一些供热企业不愿意直接面向终端用户。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不出面解决热交换站的历史旧账以及供热工作中的某些“政策性亏损”,热交换站的直营改革可能难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