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震宇)记者12月6日获悉,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于12月4日通过挂号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寄出建议函,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对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以下分别简称为《规程》和《细则》)进行审查,撤销其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有垄断性质的不合理条款。
据董正伟介绍,该建议函包括6方面内容:一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撤销或督促铁道部撤销新修订的《规程》和《细则》中的垄断性规定,责令铁道部就《规程》和《细则》召开听证会或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重新发布;二是建议国务院责令铁道部纠正《规程》和《细则》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显失公平条款,保留乘客晚点两小时可以改签或退票的规定;三是要求铁道部删除《规程》和《细则》中“退票手续费”的规定,对补票手续费进行听证后决定如何收取;四是要求铁道部在《规程》和《细则》中删除“火车票3日内到有效”的引人误解规定;五是要求铁道部明确规定铁路企业晚点或者未能按照约定运送旅客到目的地的赔偿责任;六是要求删除《规程》中旅客人身财产(含包裹)赔偿限额规定,规定人身死亡赔偿数额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由铁路运输保险支付。《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规章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规程》和《细则》涉及十几亿乘客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铁道部没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组织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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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表示
修订退票改签规定系为遏制倒票
据新华社报道 12月6日,铁道部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就新规定中退票改签等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负责人称,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对普通旅客列车车票改签与原规定“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最晚不超过开车后两小时”没有实质性改变。
该负责人称,目前铁路总体运能仍不能满足运输需求,特别是普通旅客列车这一矛盾尤为突出。新规定中关于普通旅客列车改签的内容,主要是为遏制票贩子的倒票行为,对其他绝大多数旅客没有影响。
实施这一规定,铁路部门作了深入的调查分析。据统计,现在旅客开车后改签的仅占总发送量的万分之四。在这万分之四中,还可以区别出两种情况,一部分是确因突发临时原因误了车,可以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在候车室找值班站长、在售票厅找值班主任窗口,说明合理理由,办理改签,出行不受影响;还有一部分能够确认倒票,可以依据规章不予改签,从而压缩炒票空间,加大炒票风险,维护旅客利益。
该负责人指出,动车组改签原则上也要遵守 “开车前改签”的基本规定。 (齐中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