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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和“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江苏消费网 (2010-12-1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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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讯 近日,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率总局督查组赴浙江省,对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家电下乡”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王东峰指出,各地工商机关要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和“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为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王东峰一行先后对浙江省玉环县好多多超市、友好便利店、富阳市万家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等进行了实地检查。王东峰指出,食品经营者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把进货关;要加强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把质量管理关;要对超过保质期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予以下架退市,严把退市关,确保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切实对广大消费者负责。

  王东峰一行还实地检查了浙江省玉环县苏宁电器、富阳市晋安家电市场等“家电下乡”销售中标企业和授权销售网点。王东峰指出,“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的一项好政策,是扩大商品销售和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各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规范经营行为,为农民消费者做好售前咨询服务和售后跟踪服务,让广大农民消费者满意。

  王东峰一行还深入到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玉环县工商局、玉环县玉城工商所、杭州市工商局、富阳市工商局、富阳市江滨工商所和专业市场工商所等检查指导工作,看望和慰问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王东峰坚持边检查边调研,认真听取各地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指导解决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他强调,基层工商所是工商系统的基础和执法前线,基层工作任务最重,责任最大。要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和应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奠定扎实的基础。

  在听取了浙江省工商局的工作汇报后,王东峰对浙江省工商局开展食品安全、“家电下乡”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从督查情况看,浙江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动员安排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浙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和贯彻《食品安全法》方面,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在去年总局召开经验现场会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创新,加大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和基层监管执法力度,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对重点食品和商品的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王东峰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地方政府的安排和总局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家电下乡”、保护知识产权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务求取得更大的实效。

  ——要创新和完善监管制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水平。要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日常规范化监管,把监管的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按照责任区分片划段,责任和任务到岗到人。要紧紧围绕经营主体资格、质量监管、经营行为规范等几个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对经营者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监管。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创新市场巡查的方式方法和监管执法手段,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和日常巡查力度,结合信用分类监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场巡查和监管的职责及其具体内容,以列表形式进行细化,形成制度,让监管执法人员明确监管什么、如何有效监管、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应当怎样更好地服务经营者,针对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经营者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进货把关、质量管理和不合格食品及过期食品的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和行政指导,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和引导其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经营者不断提升自律水平。

  ——要创新和完善管理手段,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管理效能和现代化水平。一是要督促经营者创新自律手段。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食品企业等,运用现代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交易、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对食品的进货把关、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并逐步与监管部门信息化网络体系对接。二是要创新监管执法手段。积极探索和推进通过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从省局、市局、县局到基层工商所,建立对经营者监管的信息库,包括主体资格、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质量监管和监测、质量综合分析、行为监管、案件查办、案件信息库等,继续探索和研究电子化监管,逐步建立信息化监管网络。特别是基层监管执法要与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进行网上连接,为实现网上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努力形成工商系统内部纵向贯通以及与经营者之间横向联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

  ——要创新和完善服务与管理体系,努力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周伯华局长在总局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商品市场秩序,保护好知识产权。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市场的专项整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家电下乡”的市场监管,监督“家电下乡”商品质量,加大大要案件查办力度,维护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一手抓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服务“家电下乡”经营者和经营网点,另一方面服务广大农民消费者,特别是对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要及时跟踪查处。同时,还要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合格,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的这项支农惠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取得新的实效。

  督查期间,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省政府秘书长张鸿铭、台州市副市长赵跃进等分别会见督查组或随同检查。 (鞠 闻)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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