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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新凯迪拉克一年多修九次 经销商称天窗漏水正常
江苏消费网 (2010-11-08) 来源: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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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南阳的周女士向本报投诉,她去年在郑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40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结果,一年内维修9次。她说,她买的不是车,买的是“堵心”。该公司称,对于周女士的车,他们只能维修不更换。

  □今报记者 李冰冰/文

  【投诉】新凯迪拉克一年多维修九次

  家住南阳的周女士说,她于2009年3月16日,在郑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价值40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型号为CTS。

  周女士投诉说,该车行驶1万公里时出现发动机自动熄火、车辆自行向后滑动等问题。之后,她把车开到该公司维修,没有检测出故障原因。

  周女士把车开走后,又接连出现燃油续航能力低、车轮制动危险、天窗漏水等问题,至今车行驶了3万公里,购买时间为18个月,共维修了9次。

  【问题】 “天窗漏水”属正常现象?

  周女士说,这些问题直接威胁了她和随车的同行人员的行车安全,她花40万元买的不是车,是“堵心”。

  周女士说,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高速公路上,发动机突然熄火,车向后滑动。

  2009年 9月 18日,在南阳的高速公路上当油表耗到一格半时,车自动熄火,因此每当油表显示为一格半时,周女士都非常紧张,四处找加油站,害怕车再熄火。

  公司回应:客户反映的“燃油续航能力低”问题,属于客户加油不慎,加入劣质汽油污染了油浮子所致,之后加入了汽油添加剂,问题解决。

  2009年12月30日清晨,倒车时车轮出现剧烈抖动并发出金属松动后的异常声音,并且,只要气温下降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公司回应:客户反映的“车辆制动危机”问题,是因车运动型的轮胎花纹所造成,经厂家工程师认定,此问题属于正常现象。

  2010年5月13日,由于晚间下雨,天窗内饰边缘开始漏水。

  公司回应:对于周女士反映的该车 “天窗漏水”问题,因天窗排水系统被灰尘堵塞所造成,属于正常现象。

  2010年8月24日,当时车在市区行驶,车速突然被降到30迈,将油门踩到底车速也提不上来,还出现异常响声。

  公司回应:客户反映的“起步无力、加速无力、出现异常响声”问题,属于高压油泵故障,维修人员更换了高压油泵。

  2010年9月12日,该车底盘全面渗水,打开车进入驾驶室,车窗自动下滑无法上去。底盘下边的线路被水浸泡后,造成短路,车内电器都无法正常使用。

  公司回应:客户反映的“底盘全面漏水”问题,因空调出水口被灰尘堵塞所造成,与客户使用不当有关。

  【回应】

  经销商说只能修不能换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郑州的这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见到了周女士的车。

  据该公司的张站长介绍,周女士是去年在他们公司购买的车,之后来更换过2次配件,水泵和油泵,每次都是免费更换的。

  记者问,周女士的车购买不到2年,已经维修过9次了,是不是车本身的质量有问题?

  张站长说,只有2次属于维修,更换了配件,其他7次都是小问题,是周女士把它当成大问题了。周女士的车已经购买了一年多了,不可能再给她换一辆新车,也不符合换新车的规定。

  张站长说,除非是在短时间内发动机、变速器、底盘等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他们会考虑更换新车。周女士购买的汽车保修期是3年10万公里,在这期间出现问题,可以给予免费维修。

  周女士的车的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张站长说,他与厂家已经联系过了,厂家也表示不予更换,他明天会给河南省消协一个书面答复。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李主任取得联系,李主任称让记者明天上午再与他联系。

  【说法】

  车主有权要求更换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如果周女士所说属实,新车不到两年维修了9次,且该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周女士可以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销售商更换新车或者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对于周女士而言,她可以和销售商进行协商,如无果,则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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