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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中消协消费警示:开学在即 学生配镜五注意
江苏消费网 (2010-03-0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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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任震宇)随着寒假结束,大中小学陆续开学。2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学生配镜要注意相关事项。

  据山东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地消协组织调查,消费者遇到的配镜质量问题主要有3种。一是顶焦度(俗称度数)不准,即眼镜的顶焦度与佩戴者需要矫正的屈光度不一致;二是瞳距不准,即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佩戴者的瞳距不相符;三是柱镜轴位偏差不符合产品标准。这些将直接影响矫正视力效果,引起使用者视觉疲劳,从而加重视力减退。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特别是学生配镜要注意以下事项:

  ■配镜前最好先去正规医院进行眼科检查,区分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等。

  ■配镜应去正规医院或信誉好的眼镜店。要查看眼镜企业是否取得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验光设备和检测仪器是否有合格标记,验光、制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眼镜有无合格标识(证)。

  ■配制眼镜必须经过验光、试戴等程序,要索取验光单。

  ■注意眼镜的材质选择。眼镜片一般分为树脂、玻璃和水晶等几种,消费者要注意保护镜片。

  ■购买眼镜后,要向销售单位索取配制眼镜加工单、发票、售后承诺等凭证。如发现眼镜佩戴后长时间(通常超过一周)仍有不适反应,消费者应及时咨询眼科医生或专业人士。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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