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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岁末消费谨防三大陷阱 消费时应“四注意”
江苏消费网 (2009-12-25) 来源: 南方日报
阅读:

  深莞惠三市消委会昨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岁末消费谨防三大陷阱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慕华实习生/陈子平)“买300元换1000元、买298元换1300元……”日前,各种买送、换购、打折、特价、惊爆价、最低价、大甩卖等商业促销活动似乎“越送越多”。

  但是,在许多貌似“亏本”的诱人促销活动中,其实暗藏消费陷阱。临近岁末,商家又将掀起新一轮的促销高潮,深圳、惠州、东莞三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慎识促销活动中主要的消费陷阱,在促销浪潮中理性购物,获取真正的实惠。

  陷阱

  价格欺诈陷阱

  案例:韩小姐被某商场“现金300换1000”的活动所吸引,花300元现金为丈夫购买了一双标价为720元的名牌皮鞋,因为觉得十分优惠,就没有再选购其他商品凑够1000元。几天之后,她却发现同样的商品改为打特价,仅售290元,原以为得到了很大的优惠,没想到还多花了10元。

  分析:

  此类陷阱分为两种手法。

  手法一:虚构原价假打折。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购买打折商品的心理,随意虚构原价,所谓的优惠“子虚乌有”。

  手法二:先提价再返利赠券。如“现金300元换1000元”、“买100元送200元”等看上去商家会“血本无归”的动人促销广告,实质是很多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把商品的标价大幅度提高,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陷阱

  折扣误导陷阱

  案例:消费者在某百货商场开业当天(9月26日)购物获延时返利卡,内有398元,当天用返利卡消费了168元,里面还剩下230元。当10月11日再次去用返利卡消费时,被告知此卡已于10月9日到期,不能使用。而卡上并没标明使用期,商场的营业员、收银员没有一个人跟消费者说明返利卡的有效期。

  分析:

  如商品折扣名不符实,很多商家在推出“买满就送”、“买满就减”的活动中,将商品的价格标注为199元、1999元、19999元等,同时提高小额商品的价格。另外是全场低折扣误导:很多商家用显眼的字体书写全场1—3折,实际上大部分的柜台或品牌没有宣传所称的折扣,甚至有很多商品根本就不参加活动。三是返利使用限制多,返利卡往往有时间、消费额度、消费范围等诸多限制,但不明确标注。

  陷阱

  规避责任陷阱

  案例:唐先生近日到某百货公司购物,其五楼的某皮具专柜推出买皮鞋满500元赠送该品牌牛皮皮带的活动。唐先生觉得很实惠,就通过买鞋获得了一条皮带。回家后,由于皮带太长,唐先生就剪去了一节,然而,从横断面上发现该皮带其实是塑料制成的。唐先生现怀疑该百货商场销售假冒的牛皮皮带,举报要求查处。

  分析:

  少数无良商家会借机销售伪劣质次商品,并以促销售为借口规避产品质量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换季商品促销逃避“三包”责任。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消费者等到合适季节再用时已耗尽了“三包”期限。二是以奖品、赠品为名处理伪劣次品。三是甩卖伪劣滞销商品。以打折之名推销长期积压的滞销货,并以“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甚至有少数无良商家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赠品中,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商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提醒

  消费时应“四注意”

  面对商家名目繁多的促销和眩目的广告,深圳、惠州、东莞三地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冷静面对促销,勇于依法维权。

  一注意:坚持货比三家、充分了解商品和服务真实的价格信息,防范价格欺诈。对同类商品价格、款式、功能多方面进行了解,选择比较大、比较成熟的品牌,因为他们的营销战略比较成熟,出现价格欺诈现象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比较小。

  二注意:冷静弄清促销规则,理性按需消费。面对超低的折扣、高额的返送券等诱惑,宜采取谨慎的心态去弄清实际的优惠规则,选择能获得最大优惠的消费方式,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三注意:细心检货并索要票据,勇于依法维权。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注意:注意安全,共同维护消费环境。应避免到人员过度聚集的地方消费,选择一些面积大、管理到位、通风好的商场选购,并妥善保管好携带的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发现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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