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该院办理的电话诈骗案件中,涉案嫌疑人均是通过互联网购买被害人详细信息,姓名、通话记录等都在其中。
2009年1月至11月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诈骗案件285件、456人,其中电话诈骗案件26件、82人,占诈骗案件的9%。检察官表示,电话诈骗的花样不断翻新,名堂越来越多。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电话诈骗案件中,有5种骗术值得警惕。
第一招,“惊喜式”:以电视购物、售后回访等名义,以答谢客户、好礼相送为诱饵实施诈骗;此类案件占电话诈骗案件的38.5%,是电话诈骗最主要的形式。嫌疑人通过假冒的身份进行所谓的“电话购物”,以极优惠的价格推销商品,并用伪造的商品信息骗取消费者信任,而后再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发送杂物的方式骗取消费者钱财。
第二招,“荣誉式”:以宣传业绩、给予荣誉、发表作品为诱饵实施诈骗;此类案件占电话诈骗案件的19.2%。这类案件的被害人多为需要提升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或者在某一领域有一定成绩的成功人士。
第三招,“权威式”:冒充政府领导、专业机构人员实施诈骗;此类案件占电话诈骗案件的15.3%。
第四招,“中奖式”:谎称中奖、免费赠送实施诈骗,此类案件有3件、6人,占电话诈骗案件的11.5%。
第五招,欠费停机:犯罪嫌疑人冒充电话局工作人员拨打被害人家中的电话,谎称事主家中电话欠费,主动将被害人电话转接给自称的公安局,让事主进行核实。假冒的警察称事主个人信息泄露,银行账号已被不法分子用来犯罪,如洗黑钱、涉嫌诈骗等,要求事主及时进行转账保护。而假冒的银行经理就会要求被害人把自己名下的所有存款,在ATM机上根据其指令转到两个或三个以上的银行卡账号上,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