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不标原价、降价原因等易导致价格欺诈
商报讯(记者 熊海鸥)岁末将至,商场、专卖店名目繁多的打折、换季、清仓、满减促销活动集体上演,面对商家的“爆炸性”宣传,消费者本应知道的信息却无处可寻。昨日,西城工商对辖区内部分商场、专卖店促销活动检查发现,其只标“打折价”、不标原价的不规范行为随处可见。
昨日,位于北二环新华百货正值三周年店庆,商品都参与了打折促销活动。在一楼入口处的商品展卖会上,记者见到大部分商品的降价标价签上,除了基本的折扣说明外,本应标示的降价原因和打折期限却被商家漠视。随意拿起一件商品,其消费者最为敏感的原价信息缺失,取而代之的是直接标上折扣价。
新华百货管理人员表示,由于打折的商品品类繁多,有的柜台一天要补几次货,期间要不停地更换标签,就容易出现部分商品标签不合格现象。但新华百货商场整体促销信息上,都标明了促销理由和促销期限。
更值得关注的是,街边的专卖店促销信息更是“简陋”。在新街口附近,西城工商检查出多家服装专卖店促销不规范行为。记者在真维斯专卖店内看到,除了“几十元起”的促销牌,没有任何消费者需要的信息。更有意思的是,在50元起的商品区,其部分单价服装吊牌上则标价40元。而有的棉服价签则更加凌乱,标注200多元的羽绒服,成交价却是300多元。一旦消费者因一时疏忽购买商品,就很容易因成交价和标示价不符与商家发生纠纷。
据介绍,“十一”以来,西城区已处罚了27家商家的不规范促销行为。记者调查发现,促销信息标注不明的问题也大量出现在其他城区的商场和专卖店。
西城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往往在促销信息中省去原价而虚高现价,进行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依照相关法规,对促销行为不符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短评
千万别再忽悠消费者
在经济低迷、消费紧缩的情况下,要通过大量折扣掏出消费者口袋中的银子绝非易事;缺乏诚信的价格战吸引消费者越来越困难。
在与商家的博弈中,同时借助网络的帮助,消费者也锻炼成价格鉴别高手。多位消费者也喊冤,这么多商场天天打折,如何判断到底便宜了多少?
其实,什么问题都有两面性。随着零售企业竞争的加剧,各百货争相引进尽可能多的品牌入店,希望专柜能够天天打折吸引消费者从而增加流水,一些不愿常态打折的品牌专柜迫于压力,虚高标价或不标原价之风就盛起。
而消费者一旦发现其中猫腻,就很容易对该商场其他品牌的促销商品真实性产生质疑。如此的恶性循环导致一个恶果:商家越卖力打折,消费者就越不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