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李自芳 电 话 15862xxxxxx
地 址 苏州大学 email anhuilizifang@126.com
投诉类别 其它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苏州市平江区友通数码观前海纳电子经营部 地 址 北园路36号102室
联 系 人 汪经理 电 话 0512-67548355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于2008年5月18日在观前友通数码2518柜台即海纳电子经营部购买京华录音笔DVR-801款一部,购买时,我与销售人员表明是第一次使用,所以有很多不明之处详加询问,在问及该产品能否在充电过程中使用,销售人员给予肯定答复可以,并说到电力耗尽时会自动保存,鉴于销售人员说的比较专业,就没有仔细看说明书,可是回来一看说明书,并不是那么回事,充电时不可使用,断电时不可自动保存,一星期后再去找商家要个说法时,销售人员竟无赖表现,告诉我不可以就不可以好了,就这样算是解决问题,并且狡辩为谁都会有做错事的时候,是不了解新到的货物为由。我要求退换货物,当时是因为她说的此款录音笔符合我的要求才购买的,可是现在出现这两种情况,不符合我的使用要求,我有强烈的被欺骗感,希望消费者协会给予帮助,谢谢!
回复:
你的投诉已看到,谢谢你的支持!经过本网记者的了解,并联系海纳电子经营部,胡女士回复称,原来的录音笔是可以一边充电一边录音的,但后来发现这样更容易损坏,充电电池不安全,时间长了也可能会爆炸;后来生产的录音笔就不能在充电的同时录音,而且现在的录音笔都不能在电量用完时自动保存。如果录音笔有质量问题,他们可以按三包规定进行退换货,由于你的录音笔没有质量问题,你自己也承认无质量问题,所以不能退货。胡女士告知记者,如果你希望录音时间更长,可以考虑补差价购买电池容量为400毫安(801款为200毫安)的802款录音笔。
编后:
通过本次投诉,本网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录音笔等产品时,不能只听销售人员的介绍,特别是对于自己关注或需要的功能和特点,要对照产品说明书仔细了解后再确定,并注意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给自己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