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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广东省工商局:少数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江苏消费网 (2009-08-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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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测结果

少数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本报广州讯(胡燕妮记者黄劼)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金银珠宝饰品质量进行了监测,抽查结果显示,金银珠宝饰品的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4.5%,少数产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

    本次监测共抽查了珠海、汕头、梅州、中山、阳江、肇庆、潮州等7个城市流通领域57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金银饰品、珠宝玉石饰品共102批次,经检验,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27.5%,剔除标签不合格的48批次外,商品质量合格76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4.5%。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识、珠宝鉴定和贵金属含量。如有的企业把玻璃标称为水晶,把染色石英岩玉标称为翡翠,把经处理的宝石当做未处理宝石,把人工合成宝石当做天然宝石,均不符合国标的规定。

    鉴于金银珠宝饰品属于贵重物品,广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应看清饰品标签上的标注内容,开具票据的饰品名称必须与标签上标注的一致,不可以用数字或字母等代号表示;销售员口述的产品质量指标应与票据书面标注一致,并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应向商家索要宝石鉴定证书或钻石分级证书,以免受骗上当。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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