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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中消协发布六条医药消费警示
江苏消费网 (2009-03-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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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当前医药消费投诉较为突出的状况,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六条消费警示。此次发布的消费警示主要针对2008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系统受理的10897件医药投诉中比较突出的四类问题:

    一、以健康讲座、产品推介、新品上市、医学教育等种种名义,进行所谓的“公益活动”、“免费义诊”、“老年健康教育”等活动,推销药品。这些活动的组织者通过一定的渠道,组织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参与,在会议或活动之后,以送货上门、建立专家联系卡、提供终身免费健康医疗咨询、无效退款等为诱饵,向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推销药品。当消费者感觉疗效不好,没有达到预期宣传的效果时,找到经营者却很难讨个说法。

    二、盗用、冒用国家或军队医疗科研单位名义,或盗用、冒用知名医院的专家、医师身份,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某一领域的新突破”、“某新药通过临床试验疗效高达百分之хх”、“国家某某计划”、“国家某某重点工程”之类的宣传,高价销售所谓的“新药”、“特效药品”,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耽误了患者的最佳治疗时间,贻误病情,有的甚至发生了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三、宣称自己有包治百病的“祖传秘方”、“宫廷秘方”或自称是“历史上某名医的后代”,使用假中药配方、中药制剂行骗。这些单位和个人抓住了普通消费者对中药不了解的弱点,采用在一些地方媒体上发布广告,或在街头滥发小广告,以及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将普通的中药或配方宣传为“秘方”、“神药”进行兜售,坑骗患者,谋取不义之财。

    四、非法行医,打着国外医疗或美容机构旗号,宣称能治疗疑难杂症,或进行医疗美容、хх检测等项目,高额收费,坑骗消费者并导致严重后果。这些机构往往在市区的繁华地段或大型写字楼租用办公室,开设既像诊所又像咨询机构的“边缘性”机构,通过网络或其他宣传渠道,非法从事医学体检、检测、医学美容等项目,并收取高额费用。这些机构往往没有专业的医疗条件,出现意外情况后又没有急救条件,导致给一些消费者造成终生遗憾。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六条消费警示:

    一、就医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诊,通过科学的手段检查病情,严格遵医嘱用药治疗。

    二、切忌听信非医疗机构和所谓的医疗、医药科研机构的虚假宣传,不要根据健康宣传、医疗小广告来购买药品,不要通过邮购途径购买药品。

    三、对一些新药、特效药的宣传和无效退款的承诺不要轻信,购买使用药品前最好到正规医院找医生咨询了解,不要盲目购买。

    四、接到健康讲座的通知或健康义诊的邀请后,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医药、工商等行政主管或执法部门咨询,验明主办单位的资质,以及是否办理了正规手续,参加讲座时不要轻易购买药品,要经得住“忽悠”,多方咨询,不盲目购买。

    五、不要到非医疗机构和没有医疗卫生部门批准手续的研究所、健康咨询、检测机构,以及所谓“国外某某机构”就医,或进行一些具有医疗性质的体检、美容手术、减肥等项目,以免给自己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六、注意保留证据,包括宣传广告、书面承诺或协议、产品说明、收费凭证等,一旦发现上当或权益受损,及时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作者:唐夏)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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