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张弛)在1月6日收到原保监会开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险”)再度因股权问题被监管关注。5月9日,银保监会下发问询函,要求长安责任险股东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担保”)就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与长安责任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金建”)存在关联关系做出说明,并于5月15日前书面报送银保监会。
银保监会表示,近期有公众反映长安责任险在增资扩股中,长安担保认购新增股份1.4亿股的资金来源并非自有资金,并且与长安责任险股东泰山金建存在关联关系。对此,银保监会要求长安担保说明于2012年4月认购长安责任险1.4亿股的资金是否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并提供详细资金来源说明及出资前(包括出资当月)银行账户对账单等证明材料。
问询函中提到,2012年3月30日,泰山金建与天津中方荣信实业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认购1.5亿股长安责任险保险股份,股价款由天津荣信承担。同日,天津荣信向泰山金建指定账号汇入1.78亿元,泰山金建确认收到该笔款项。
就此,银保监会要求长安担保说明该笔资金是否汇入过长安担保账户。如是,详细说明该笔资金汇入路径及最终去向,以及长安担保是否使用该笔资金认购长安责任险股权。另外,银保监会还要求长安担保说明与泰山金建是否有关联关系。如有,详细说明关联关系具体情况。
今年1月16日,原保监会还下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由于2012年泰山金建增资长安责任险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泰山金建增资长安责任险1.05亿股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