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买保险和最终收到保险合同后,会觉得复杂,动辄几十页的保险合同,各式各样的免责条款,那么多内容,自己也不是专家,一字一句的斟酌对比也不现实。但是吧,又怕因为自己没看清楚疏忽了影响未来的理赔。
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看懂重疾保单的小方法~
1。检查常规信息
投保人在拿到保单之后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核实合同中的各种基本信息,比如被保险人、受益人姓名、联系方法等常规信息。
其次,保险客户需要知道的义务:对于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信息,投保人要阅读相关的申请和索赔条款;对于缴费义务,要仔细确认相关合同的保费金额、缴费频次、缴费年限以及缴费的宽限期或续保的相关规定。
2。明确受保疾病
关于重大疾病内容的约定,前25种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后面的是各个保险公司增加的疾病定义。基本上前25种已基本涵盖90%的常见病症,不用太刻意追求越多越好。如果在同等保费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保障种类多的产品。
重疾险约定的病症多为重大且恶性疾病,常是病症发展到最严重的状态,不是生什么病都保,对于合同中的病症约定的状态要心中有数。如未达到赔付条件,重疾险是无法理赔的。
3。看清轻症(早期严重疾病)种类
轻症是重大疾病保险这两年来比较优劣重点内容。因为重疾的部分其实核心病症都大同小异,但“轻症”中可理赔的范围越大,对投保人越受益。例如在严重三度烧伤中,有些产品规定轻症比例小于20%,大于10%即可赔付。而有些产品约定大于15%才能赔付。
轻症的种类、数量也要仔细看,可赔付的内容越多对投保人越有利。例如某家保险公司,可赔付轻症包括: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而某些公司轻症范围只包括原位癌。
4。明确责任条款
在核实完保单中的基本信息以及受保疾病之后,就需要阅读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
这些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
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的核心利益。
投保人在浏览保险条款时特别要注意阅读责任免除条款,这些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几种情况,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要留心这些状况。
免责条款/除外责任要仔细看清。同费率下,选择免责条款相对较少的产品。
5。记住关键时间节点
犹豫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内地一般是10-15天;香港为21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扣除工本费后无条件退保并且拿到相应的退还保费。所以说买保险并不是一锤子买卖,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内容,如果发现不合适可以在犹豫期内退保。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内地一般为90-180天,香港为60-90天),在这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都有观察期的规定。
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这也就是说投保人万一忘记及时缴纳保费并不会使得保单立刻失效,投保人还将有一段补救的时间。
6. 明确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里有附录:名词解释,其中“认可的医院”、“意外伤害事故”、“遗传性疾病”的规定要特别看清。
与单次赔付相对,选择可以多次赔付的产品为最佳。同等保费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赔付不分组,或者重症和轻症没有赔付先后顺序的为首要考虑。
如果有轻症豁免条款的产品,绝对是加分项,可以优先考虑。
减额交清条款对于未来收入降低的情况有帮助,可以在不停止保单权益的前提下,减少每年所缴纳保费。所以,有减额交清的条款可以加分。
7. 了解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主要是指合同关于退保的各种规定。
大部分保险可以在犹豫期内全额退款,而在犹豫期过后,投保人也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投保人。
需注意,过早地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会有一定损失。
结语:
能找到一位值得信赖的保险经纪人,教你看懂所有的条款自然是最好的,如果不放心呢,自己多了解一些保险知识,也是很棒的选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