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记者在益丰大药房汉中路店买到的处方药。
■白杨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文/摄
根据国家药品流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并由药师对处方审核后方可销售处方药。但是,近期,有消费者反映,江苏南京益丰大药房多家门店在无执业医师处方、无药师审核、无处方药购买信息登记“三无”情况下,如普通商品般敞开销售阿莫西林等抗生素类处方药。
服用阿莫西林过敏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退休职工陈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江苏记者站反映,2017年12月22日,因出现咳嗽等症状,她前往位于雨花西路的益丰大药房,想要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中成药。营业员除介绍了常用的中成药品外,还极力推荐了28元一盒的某品牌阿莫西林。
购买服用阿莫西林后,陈女士当晚就出现身体不适。第二天上午,本就患有心脏病的她更是气喘吁吁,并伴有胸闷、心跳加速现象。陈女士来到药店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服用阿莫西林过敏引起的不良反应,并推荐了一款抗过敏药。孰料,服用抗过敏药后,陈女士的上述不良反应并未改善,下半身还出现了集中连片红疹。陈女士赶忙前往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停用抗生素和抗过敏药,病情不久得以好转。
购处方药不用处方
针对陈女士反映的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连日来,记者多次走访了南京益丰大药房雨花西路店。
2017年12月27日上午9点,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前往益丰大药房雨花西路店购买阿莫西林。营业人员表示阿莫西林已售罄,需等待几日才能到货,另推荐了同是处方药的头孢羟氨苄胶囊,称两者药效一致,都是治疗炎症。12月28日上午,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记者再次在该店购买到了处方药罗红霉素胶囊,营业员同样未要求记者出示处方。
除了雨花西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外,其他门店是否也存在此现象?12月29日,记者又分别走访了南京益丰大药房集庆路店、张府园店、汉中路店等多家门店,发现均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购买阿莫西林胶囊、头孢地尼分散片等处方药,营业员均未询问是否持有处方;除汉中路店做了处方药销售登记外,其他门店都未要求登记购药人的基本信息。
药店认错承诺整改
对于陈女士反映的问题,12月29日,记者再次来到益丰大药房雨花西路店。该店涂店长告诉记者,药店确实是在消费者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向其销售了阿莫西林,承认销售处方药的相关工作存在不足,并表示今后将加强规范整改药店的经营行为。
1月9日,涂店长和当时接待陈女士的高药师进一步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解释称,2017年12月22日晚上约7点,陈女士因感冒来到药店,要求购买自己以前服用过的消炎药螺旋霉素,高药师考虑到该药的服用次数为一天4次,且副作用大,在向她确认是否服用过和有无过敏等问题后,便推荐了一天2次、副作用相对小的处方药阿莫西林。2017年12月23日,陈女士来店反映出现过敏症状。涂店长得知后,就提出让她停止服用阿莫西林,并推荐了抗过敏药盐酸西替利嗪片。
涂店长告诉记者,因陈女士没有提出具体要求,双方尚未达成一致,现已将此事上报至药店所属的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处理。“目前,药店已对卖药流程规范问题作出整改,要求营业员对患者加强沟通提醒,在患者购药时叮嘱好不良反应、用法用量等方面问题,并承诺今后一律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涂店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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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卖药应受处罚
对于药店销售处方药的经营行为,国家有何具体规定和规范管理要求?1月2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鼓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科科长刘宏丽。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刘宏丽表示,药店售卖阿莫西林、罗红霉素等抗生素类处方药,必须同时具备医师处方和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两者缺一不可,益丰大药房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违反相关规定。
药店为何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呢?刘宏丽分析认为,一方面是不少医院为患者开具电子处方,处方信息只能在医院内部系统中显示,纸质处方难以带出医院;另一方面是某些药店由于销售利益驱使,未能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刘宏丽表示,食药监部门一旦接到消费者举报,将对被举报的药店进行调查,核实药店药品销售信息,情况属实将依法进行查处。
消费者有权索赔
1月9日,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拥军表示,处方药不少都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尤其是阿莫西林等抗生素类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龚拥军认为,益丰大药房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可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因药店违规销售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健康受损,消费者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