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通讯员孙德立 张迎春)12月12日,江苏省阜宁县市民车仓红老人在县城大药房以每盒396元的价格购买了6盒“复方洋参王浆胶囊”。在北京打工的儿子回老家时,考虑到父亲的身体顺便在北京一家药房以每盒234元的价格购买了5盒“复方洋参王浆胶囊”。待儿子将从北京带回的“复方洋参王浆胶囊”与老车在阜宁药房购买的对照一看,其品牌、规格、批号等完全一样。然而,零售价格却相差162元。老车当即来到大药房要求销售方“要么退货,要么退回差价”。但药房拒绝答应老车的要求。
12月15日上午,老车拿着全部的“复方洋参王浆胶囊”和北京、阜宁两地药房的发票来到阜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查,消协工作人员认定老车反映的情况属实。在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批评教育之后,药房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价格虚高行为欺骗了消费者。最后根据老车的要求,药房给予了退货还款处理。事情结束之后,阜宁工商局随即发函给相关执法部门,反映了药房存在价格虚高的问题,并建议对全县药房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