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相关规定中没有制定处罚医生违规外出会诊行为的具体措施,在江西省南昌市,会诊医生乱收费现象普遍存在
■付 强 本报记者 朱 海
针对一些重大疑难疾病患者,就诊医院往往会邀请其他医院的专家前来共同会诊。早在2005年7月,卫生部制定实施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就要求,“会诊医生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会诊费用应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生所在医疗机构,并纳入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然而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一名患者接受一个费用1000元左右的手术时,被“走穴”医生索要了500元劳务费。记者调查发现,“走穴”医生私自收取劳务费并非个别现象。
周仙英老人今年67岁,2009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今年10月,老人来到南昌市第三医院接受动静脉造瘘术,院方邀请了南昌市某三级甲等医院的专家前来会诊。在手术即将开始时,专家向老人的家属索要500元劳务费。“手术费用才1000元左右,还要额外交500元劳务费,这不合理!”迫于无奈,老人的家属还是交了这笔钱,但对方拒绝开票据。事后,南昌市第三医院宣传科王科长向记者证实,该专家确实收了这笔钱,这属于会诊医生的劳务费。
记者在南昌市一些医院调查了解到,私自收取一定数额的劳务费,是“走穴”医生通行的做法。一位已退休的南昌市新建县恒湖医院原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由于基层医院的医生水平有限,遇到相对复杂的手术时,院方往往会邀请南昌市一些大医院的专家前来会诊,并向其支付一定的劳务费。通俗地说,这就是所谓的医生“走穴”。“一般来说,1万元左右的手术,我们通常会支付2000元左右的劳务费给会诊医生,并补贴一些其他费用”。
针对上述行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务办公室主任康乐荣12月1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诊,需要会诊医院向会诊医生所在的医疗机构发出书面邀请,经两家医院医务科对接后,被邀请的医疗机构才委派相关医生前往会诊医院会诊。但现实情况是,通过正常途径聘请医生会诊的情况基本没有。“医生外出会诊,能给所在医院打个招呼就不错了。”康乐荣说。
记者了解到,针对医生“走穴”现象,“走穴”医生所在医院一直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奖罚措施限制本院医生“走穴”;但另一方面,又担心限制过紧导致一些业务骨干及精尖医技人员跳槽外流。无奈之下,大多数医院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放任了此类行为。
12月15日,江西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规定》实施之初,对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实施一段时间以来,《规定》的执行力有所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规定》中没有制定处罚医生违规外出会诊行为的具体措施。目前,卫生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范细则,进一步规范医生异地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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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试一年 粤医登记仅百余
据《羊城晚报》报道 就在北京市即将允许医生多点执业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时,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近日透露,广东省试点推行医生多点执业工作已经快一年了,截至目前,仅有100多名医生登记,而且均为同一系统内多点执业,真正走出本医院系统的一个都没有。
12月13日,北京市卫生局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明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两至3家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这意味着,患者不出社区,就能挂到三甲医院的专家号;不必到儿童医院连夜排队,就能在综合医院找到专家问诊。
其实,在北京市之前,广东省、海南省、云南省昆明市也开展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试点工作,但各地的规定均有所不同。例如,《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师多点执业活动应于节假日进行,每周多点执业活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个小时,广东省则没有这些限制。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医生,可在省内选择3个执业地点。
医生多点执业为何会媒体热、医生冷?廖新波介绍,不久前他在调研时发现,医生流动仍比较困难,甚至是退休医生,如果想去民营医院工作,甚至要失去其原所在单位提供的福利。这说明,医生流动较大的障碍还是在医院。
廖新波赞同医生能够流动起来,他个人建议应该允许医生不通过所在单位,只要在行政部门登记后,就能多点执业。 (陈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