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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实习医生在场须告知”成空文
江苏消费网 (2010-08-16)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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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把患病处给医生看,竟呼啦一下围上来一群实习医生;缝个伤口缝了半天,事后才知道操作者不是医生而是实习医生……这样的事,你遇到过吗?

    去年1月1日,由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执行。按规定,实习医生参与问诊等医学临床实践时,须事先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

    近期,本报记者连日采访发现,就医时有没有实习医生在场,患者仍得靠猜。

A 患者投诉
脱光上衣后,进来3个男实习医生

    7月23日,26岁的黄小姐被汉口一家医院诊断为乳房下部纤维瘤,并安排在26日上午接受切除手术。当日上午11时许,黄小姐脱去上衣、裸露上身躺在手术台上后,一名女医务人员突然拉开屏风,招呼3名身着白大褂的小伙子上前观摩。“一看就知道是实习医生,后来对方也承认了身份。”黄小姐气愤地说,她当场拒绝被观摩,还与医务人员发生了争执。后来在她及家属的交涉下,几名实习医生离开了,手术拖了半个多小时才开始。

B 记者走访
近百个科室,《规定》基本“落空”

    未经患者同意,就让实习医生参与诊疗过程的事,在江城并非个例。

    7月29日上午11时许,武昌一家医院的妇科专家门诊,一名女医生带领3名实习医生观摩学习。在记者观察的近1小时里,始终无人向患者提示就诊时将有实习医生在场。

     次日下午3时许,在武昌另一家医院针灸科,记者看到4名实习医生正在给患者贴敷贴、针灸。操作前,没有一位患者被征求过意见。

    8月4日下午,在汉口一家医院的神经内科、电子鼻咽喉镜室、口腔科等科室,记者都看到有实习医生参与诊疗,但均无人告知患者。

    近一周,记者先后走访了武昌、汉口6家医院近百个科室,发现情况大同小异。

C 各方态度
患者赞同规定,实习医生很“抵触”

    记者采访了作为当事方的医生和实习医生,发现他们均对《规定》持有异议。

    记者就此询问过十几位医生,他们均称“患者人数多,每个都问一遍不现实”。有人认为,从事创伤性操作前才应提前告知,观摩诊疗这种“小事”,无须告知;还有人觉得,实习医生佩戴的胸牌就已经标明了身份,没必要专门说明。如果患者明确拒绝,他们就会让实习医生回避。

    “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临床实践中操作性不太强。”武汉协和医院教学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无论是医生还是实习医生,都没有事先征求患者意见的习惯。

    该负责人表示,实习医生进行的都是些比较简单的操作,患者大可放心接受。他还建议实习医生多与患者沟通,尊重患者并赢得的信任,才能获得对方的积极配合。

    实习医生们对这一《规定》却有些“抵触”。“医生需要经过不断地观摩、实践,才能成长起来,但现在,实习医生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武大第一临床学院儿内科专业硕士生小梁对记者说,《规定》虽然加强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但长远来看不利于下一代医生的成长。“如果患者都拒绝,我们到哪里实践呢?”

    记者采访了40余名患者,其中只有2人听说过此《规定》。当记者详细介绍《规定》内容后,他们均表示支持。多数患者说,自己会给实习医生实践的机会,毕竟“老医生退了新人还是要上的,不多实习不行”,但医院事先告知一声很有必要,因为,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不应该被忽视。(记者严珑陈希 实习生朱丽萍)

编辑: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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