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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会倡议 不设最低消费 不收“开瓶费”
江苏消费网 (2014-11-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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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广州讯(李琼 记者黄劼)不在餐饮店大堂和包厢内设置最低消费,不收取“开瓶费”,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内容、费用。广东省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向广州市各餐饮企业发出9项倡议,内容包括要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内容,这九项倡议是:
  1.自觉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消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
  2.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
  3.树立科学文明的经营理念。不销售珍稀和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销售来路不明、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动植物及其制品,不以残忍的方式宰杀动物制作菜肴。
  4.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内容、费用、规格、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5.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以掺假使杂、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报分量、强制交易等手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餐饮服务交易环境。
  6.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虚心接受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让广大消费者开心消费、满意消费,以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回头客”。
  7.不设置不合理的收费。不在餐饮店大堂和包厢内设置最低消费,不收取“开瓶费”,免费提供相应的饮酒餐具。
  8.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能力合理推销菜肴品种及用量,积极引导消费者适量、理性消费,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消费观念,鼓励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
  9.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规范、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培训,规范各岗位服务标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员工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餐饮服务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因素,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积极响应上述倡议,为打造广州优质餐饮服务环境、继续发扬“食在广州”品牌精神贡献新的力量。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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