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一篇自媒体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刷屏网络,矛头直指总部位于天津的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随后,权健公司回应媒体称文章“没有符合真实的信息,是诽谤”。南都记者致电权健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暂无回应,“将会有统一答复”。
南都记者以“权健公司”、“权健火疗”等作为关键字查询,发现不少网友此前已对权健公司的运营模式提出质疑。
而一份来自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12)蛟刑初字第121号】显示,2008年,有4人曾在天津加入“权健自然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销售“权健牌”保健品为名的传销活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2年或3年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
判决书截图。
该判决书显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被告人孟某某在天津市加入“权健自然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销售“权健牌”保健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960.00元购买“骨正基磁疗鞋垫、”“益钙素”、“益菌素“等产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代表(一星至五星)、初级经理、中级经理、高级经理、钻石经理、皇冠经理、皇冠大使的顺序组成七个层级进行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计酬和返利依据。
2009年初,该公司成立销售团队“人人系统”,并委任孟某某(皇冠大使)为该系统的最高领导人。被告人孟某某在此系统内,共直接或间接发展被告人战某某、徐某甲、戴某某等下线会员5000余人。
经查明,该传销组织规定,每个被发展进来的人都必须交纳960.00元购买“骨正基磁疗鞋垫”或“益钙素”、“益菌素”等产品获得资格后可以发展其下线人员,成为会员后如再购买产品可享受半价优惠,个人累计或一次性消费6720.00元权健公司的产品,由中心店以七单上报公司成为经销商,以此形成严密的人员销售网络,从中获取提成。
判决文书指出,权健公司分为三个系统,“人人系统”是其中一个,孟某某是“人人系统”最高领导人,孟某某对上的领导就是权健集团董事长。
蛟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某、徐某甲、战某某、戴某某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4人判处3年或2年的有期徒刑,但因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缓刑执行。
权健集团官网显示,该集团成立于2004年,自身定位为“健康产业的集团性民族企业”,横跨医疗、中草药、保健品、化妆品,甚至是体育行业。“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权健集团旗下产业,资料显示,“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8月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牌照,但批准的直销区域仅有23个,主要集中在湖南和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