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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币”网络传销狂敛1.42亿 7名被告人获刑
江苏消费网 (2018-06-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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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京讯(葛绍刚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万福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审查情况。王某、成某等7名被告人以“投资返利”为名,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6月7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了解,2016年2月,被告人王某通过阿某介绍加入“天合积分”(后改名为“万福币”)网络传销组织。自2016年2月至5月,被告人王某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被告人成某、彭某、张某、喻某、李某、严某加入该传销组织。上述被告人先后直接或间接共发展组织成员1000余人次,骗取资金共计超1.42亿元。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该案属于新型网络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为厘清案情,检察官对涉案的1.42亿余元账目逐笔核对,并提审了7名犯罪嫌疑人,对该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获利手段、收益分成等相关证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审查,并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一些传销组织开始打着“互联网+”的旗号,使用所谓的“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以高回报为诱饵,从事传销活动。网络传销套路逐步升级,变种花样繁多,让人防不胜防。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逐渐成为当前网络传销的新特点。仅2017年度,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6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打着“虚拟货币”旗号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涉案人员26人,与2016年同期的2起案件、11人涉案相比,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均有较大幅度上升。

  “丰厚回报的背后大多藏着投资风险。”检察官提醒,当前网上宣传的虚拟数字货币种类繁多,真假难辨,有利用虚拟数字货币非法集资的,也有利用虚拟数字货币进行传销的,投资者应谨慎对待,保持高度警惕。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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