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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快联搞传销“网”住6万多人
江苏消费网 (2015-12-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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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文新

  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近日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参与人横跨数省市、在全国500多个区县设有办事处、有6万多人身陷其中、涉案金额3亿多元的传销大案。涉案的重庆快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曹某,以及另外1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站长提成高达40%

  据警方介绍,今年7月初,警方接到重庆工商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位于重庆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的重庆快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警方经过大量调查,掌握了这家公司涉嫌传销的组织脉络及大量证据。

  调查显示,快联公司成立于2012年,以重庆为总部,在北京、上海、安徽、陕西等地成立营销中心或办事处,目前,已发展“付费会员”6万余人。

  快联公司对外以销售智能系统软件及点击广告为名,打着网络商城合作、公司上市的幌子,要求加入者缴纳“会费”10万元到70万元不等便可以成为区域代理商,缴纳29800元成为站长,缴纳498元成为商务会员。按照上下线推荐关系组成层级,商务会员、站长分别享有其直接下线缴纳资金30%、40%的提成,同时还分别享有其间接发展3代、7代以内下线缴纳资金1%的提成;区域代理商则享有其代理区域内每名参加人员缴纳资金10%的提成。

  此外,公司还大量吸收免费会员,将其作为发展加入传销的潜在人群。快联公司上述经营模式的实质就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的传销犯罪行为。

  老总曾因传销被判刑

  今年9月,在江北区警方准备收网之际,公司法人、董事长曹某、总裁韩某、总经理等许多高管突然从重庆消失。原来,曹某等人察觉到已被警方盯上,便分别潜逃到上海、北京、合肥等地。警方兵分多路,将曹某、韩某等主要涉案人员抓获。

  据专案民警介绍,曹某曾于2010年因搞传销活动,被警方处理过。曹某当时通过一家广告公司,创建了“艺路通”网站,其经营模式为“点广告赚利润”:用户通过“艺路通”系统建网站、开网店进行购物、通信、娱乐等,以不断获得推广服务费。宣称每天只要点击网站上的广告100条,便可赚到30元钱;想要获得更大的利润,就要推荐会员加入“艺路通”,每推荐一人可获50元推广费,推荐的人越多,获得的推广费就越高。

  然而,这种模式被认定为传销,曹某因此被判刑1年。

  曹某因为有前车之鉴,所以将快联公司包装得更隐蔽,变身为“行销研究机构”。这是一个卖广告倒付费、自动拓客和跨界营销的智能网络系统,具有平台、商家、会员等基本互联网要素,像广告倒付费,只要注册“快联”就送“快币”,用户在“快联”发广告,不成交不付费,成交后,快联公司按成交额1%收取佣金。

  正计划巡游宣传

    快联公司宣称其独创的“快销软件系统”,能帮助用户快速组建1000万行销大军,只要通过浏览商品广告,就可领取佣金。加入快联系统及网络平台,标志着进入零成本零风险快速传播时代,鼓吹在提升本行业利润的同时,还会获得跨行业利润。

  而要运作“快销软件系统”,需花29800元购买公司的一套智能建站系统,并可代理销售该智能系统或其他智能系列产品。

  快联公司职员小郭是去年被招聘进该公司搞网站平台维护的,报酬很丰厚,月薪1.2万元。不久他就发现一个问题:这个购物、广告平台每天交易量只有一两起,而浏览量却有上百万次。

  警方调查发现,快联公司的快联商城网站是一个买卖平台,交易利润3年来却只有1万余元,显然其真正盈利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层层发展的“人头”。

  据介绍,曹某还成立了所谓的商学院,吸纳学员上课,并收取学费,学院讲课的内容,主要是灌输快联公司的“营销理念”,为发展“付费会员”进行洗脑。公司内部建了100多个微信群,进行内部业务交流及宣传洗脑,激励各个层级提高所谓的业绩。就在该公司被查之前,公司正计划组织“会员”开车巡游,进行推广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公司正在处在Q板转E板挂牌和股份改制的紧要关头,明年就可上市。

  然而,就在这时候,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出动数十警力,依法抓捕了公司几位高管,查封了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并强行关闭了几千万客户正在使用的快联网络平台。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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