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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入股传销骗了4000余人
江苏消费网 (2014-03-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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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投资3.5万元,就可以拥有公司800股原始股权;两年后,不仅本金返还,还可以获得2.44万元的高息分红。”声称在香港注册、总部设在浙江省金华市的九龙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抛出这样的“诱惑”,吸引了浙江、江苏、湖南等地的投资者。
然而,仅仅10个月,九龙口浙江金华总部就人去楼空。警方调查发现,所谓酒店入股的高息分红原是传销组织抛出的诱饵。近日,刘某和程某因涉及九龙口酒店传销案,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并各处罚金十万元。

入股酒店回报诱人

2011年底,九龙口进军内地,在金华设立内地总部——金华市九龙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九龙口公司负责人卞加标随后在全国多地召开招商会议时宣称,其在全国拥有数十家连锁和直营酒店,并即将在美国上市,民众投资九龙口酒店每月将获得固定利息回报,两年后可连本带利收回投资。投资者如果再介绍其他投资者,除自身投资额的返利外,还可额外获得下一级投资者金额的相应提成。
永康法院查明,九龙口公司的诱人回报通过www.jlk688.com网站平台来实现。该网站会员分为六类,对应的分别是7000元、3.5万元、7万元、14万元、35万元和105万元的一次性投资额。不同等级会员享受不同比例的下线投资额度的返佣比例、并对应6个档次不同比例的下线投资额度的静态、动态奖励制度。参加者缴纳一定的投资款方式并在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获得加入资格后,按照网站设置的销售奖(推荐奖,直接发展的下线)、业绩奖(左右区平衡奖,无限代计酬)和领导奖(三代提成计酬)等奖励制度,获取高额回报。

不到10个月人去楼空

  九龙口公司返还的红利,之前都以电子币的形式发到每个投资者在网站上的账户里,电子币可以兑换成现金。不过,大概在2012年6月份,九龙口公司停止现金兑换。当年9月中旬,九龙口公司的众多投资者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公司法人代表卞加标也无法联系上。当年11月20日,之前可以正常登录的会员管理系统,突然无法登录;而九龙口公司官方网站也无法打开。
仅仅10个月,合同约定的返利成为“空谈”。投资者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天上真的不会掉馅饼,于是纷纷向警方报警。
2013年1月11日,金华警方通报称,九龙口公司法人代表卞加标及其相关主管人员刘某等人已经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该案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涉及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南等地投资者4000多人。

涉嫌传销被判刑罚

2013年12月19日,永康市检察机关对刘某、程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出,卞加标、刘某等人以投资连锁酒店、美国上市等为幌子,通过共同组织、策划召开地区招商会并在会上宣讲投资连锁酒店和高额回报等内容,以推荐人为纽带,以高额动态奖金为诱饵,引诱参加者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而获取销售奖、业绩奖和领导奖。上线会员以其直接或间接的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并采取多代计酬或变相累计计酬方式推动上线获利,以此“拉人头”,最终骗取下线会员的财物,推动公司核心人员等上线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共计吸收会员投资款6000余万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在九龙口公司成立后,被卞加标指派到永康负责公司的网络融资市场推广,协助卞加标在永康召开招商会,诱使投资者加入九龙口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50余人,下线会员层级最多达10层,获取返利奖积分41476.625美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6万余元。程某为了获取九龙口公司高额动态奖励,积极在永康为九龙口公司发展投资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30余人,下线会员层级最多达4层,获取返利奖金积分166237.75美元,非法获利人民币70余万元。
永康法院认为,刘某、程某伙同他人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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