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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助学”也成了传销手段
江苏消费网 (2013-08-0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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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大连讯(记者 张恒)大连50岁张翠红经“高人”介绍,当上了传销组织“五洲互助联盟”大连地区的老大,他们以慈善助学的名义发展会员。7月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张翠红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张翠红是黑龙江省绥棱县人,出生于1961年,只有初中文化。在50岁之前,她的生活平淡如水,直到2011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一家养生馆内,认识了来自鞍山的“姜老师”,第一次接触到“五洲互助联盟”,让她一下子精神焕发了。“姜老师”说,参与“五洲互助联盟”可以帮助弱势群体,每个人只需交120元会费,发展会员就可以得到返款,会员升到一定级别,就能拿到其他会员的“资助”,升到9级时,就能收入1000多万元。
张翠红当时觉得交钱不多,就准备大干一场。她租下了一个写字间,购置了电脑、办公桌等办公用品,开始在大连市发展会员。为了迅速发展自己的事业,张翠红先后把女儿等亲属发展成会员。后来,她又发展朋友“入会”。很快,队伍就壮大到30余人。正在张翠红做发财梦时,警方找上了门。直到被抓时,张翠红还觉得“五洲互助联盟”挺靠谱。
可办案人员说,“五洲互助联盟”传销组织正是用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运营方式,在全国多个省市展开传销活动的。前段时间,公安机关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打击“五洲互助联盟”传销活动,抓获数名传销骨干成员。他们以“2个月成为千万富翁”为诱饵,披着“慈善助学”的外衣,骗他人“入会”。
日前,大连市沙河口法院审理认为,张翠红成立“五洲互助联盟”,以缴纳会费获得加入资格为名,采取拉人头方式,收取入会人员会费从事传销活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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