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家电数码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热水器保修期内修4次消协调解 更换电机
江苏消费网 (2015-03-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朱婧 本报记者 洪敬谱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消协成功调解了一起热水器保修期内维修4次仍无法修好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电机,并在消费者只加180元的前提下为其更换了铜水箱。“我家的热水器在保修期内修了4次,每次售后都说能修好,现在过了保修期,售后就说修不好了,要我加钱更换配件,太气人了!”前不久,铜陵市消费者石女士向该市消协投诉反映她遇到的闹心事。石女士说,她于2013年11月在该市一家电器卖场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买回家之后就不停地出现故障,水箱总是漏水,售后一直表示能修好,可保修期内前后一共修了4次,还是没能彻底修好。今年1月下旬,该热水器又坏了,这次售后说热水器水箱是铝钛合金的,时间长了容易漏水,建议石女士加380元换个铜水箱。石女士听了之后很气愤,认为售后应该在保修期内就提示她换水箱,过了保修期再说明显是故意行为。石女士不同意付费维修,向消协求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铜陵市消协接到投诉后,了解到石女士家热水器保修期内维修4次的情况属实,且都有维修记录,因此认为符合退换货的条件,售后却避重就轻,只是一味修理,又不能彻底修好,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铜陵市消协建议商家同售后沟通,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处理好石女士的投诉。之后该市消协又多次联系卖场跟踪督办,了解处理进程。

最终,石女士和商家达成了上述意向。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