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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电包修仨月卖家大都装糊涂
江苏消费网 (2013-05-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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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笔者走访了山东潍坊旧家电市场,发现包修期仍由卖家决定,大多都是包修1个月,旧家电信息仍难以查询。


  5月9日上午,笔者在潍坊旧货市场采访了7家二手家电销售商,发现他们销售的二手家电包修期都只有1个月。“我们这里销售的二手彩电包修一个月,这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销售二手电视机的王经理说,二手电视本来价格就不高,而且也挣不了多少差价,如果包修期过长的话,不仅赚不到钱,反而会赔本。


  另一位销售电视机的店主告诉笔者,旧货市场的电视多是市民搬家过程中淘汰的,一般不会存在质量问题,1个月的包修期是为了让顾客感到放心。《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出售人身份信息等。笔者采访发现,这些规定并没有在实际交易中执行。


  笔者采访的5名旧家电经营者都表示,不太关心旧家电的信息,基本是根据产品上面的出厂日期来确定使用时间。


  潍坊市奎文区东庄北区的孙先生第一次来旧货市场买旧家电,他表示:“只知道不让出售不能使用的旧家电,没听说过关于包修期的规定。”


  销售旧电视机的店主刘女士表示,各类旧家电的包修期基本上是业内共认的,比如现在旧货市场上旧电视机的保修期大多都是 1个月,不过,有时候会根据顾客要求把包修期延长几天。“即使有了新的规定,也需要过渡期。”刘女士说。
(邓永杰)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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