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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业界

废旧家电拆解将走上正轨
江苏消费网 (2010-10-2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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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年开始,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将更加规范化
董芳忠/摄

■本报记者 桑雪骐

    前不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细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发布,该目录涉及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微型计算机5类产品。从2011年1月开始,这5类产品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同时,国家还将建立相关的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解 读
处理基金正在酝酿中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第一批《目录》选择的产品解释说,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微型计算机这5类产品是家庭中体积较大的电器,回收处理成本高、难度大。综合考虑资源性、环境性、技术经济性等因素,启动初期需要政策扶持,所以作为首批《目录》产品纳入《条例》管理范围。同时,为便于《目录》的调整,将《目录》作为一项配套政策单独发布。

  《条例》第三条规定:“被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同时,相关人士明确表示,对《目录》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应遵照《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取得资质许可,采取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生产者标识制度、资产核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如今距离《条例》及《目录》的实施仅剩不到3个月的时间,备受关注的回收基金缴纳标准和缴纳方式等问题仍未出台。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原则和水平》预测,冰箱需处理氟利昂和废塑料泡沫等,成本较高,每台约10-12元;空调内含大量金属铜,具有一定的盈利水平,每台约5-7元;洗衣机是危险物处理最少的产品,每台5-7元比较合适;电视机污染较严重,传统电视机的显像管含有大量的含铅玻璃,处理难度较大,每台估计为10-12元;计算机约每台13-15元。

●预 测
政策带来新商机

    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家电生产、消费大国。2009年,全国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主要家电产量近5亿台,出口量达 2.4亿台。同时,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电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由于缺乏法律法规规范,回收处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大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没有得到合理处置,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性。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尚不健全、产业化还较薄弱;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投资大、回报期长、经济效益差,需要政策予以扶持。《目录》的出台有利于鼓励重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产业化发展,积累管理经验,为将全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奠定基础。

  业内人士则指出,政策将促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拆解走上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轨道。同时,也使得众多的家电制造商和销售商找到了新的发展项目和支撑点。
  方正证券分析师苏波表示,目前国内家电产品已进入报废高峰期,仅广东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每年就有上百亿元的商机,全国则超千亿元。废旧电器的回收和利用的市场潜力将给已经介入此领域的公司将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废旧产品回收业务对于企业而言将会是一座巨大的“隐形金矿”。

  对于纳入《目录》的5类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目前TCL、海尔、长虹等已经建立了电器拆解中心。

  海尔与另一家企业合资成立了青岛新天地生态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心,并在青岛等地区成立了社区废旧家电回收站,将回收的废旧家电和生产中报废的残次品全部送到新天地进行拆解无害化处理。

  长虹也已开始建设废旧家电处理基地,预计明年可以建成投产。根据规划,至2012年底,长虹将建设7条废旧电子电器再资源化生产线,用于处理废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塑料、线路板等。

  TCL集团控股的奥博环保公司也于前不久在天津动工,它将建成中国最大的废旧家电拆解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将达到每年10万吨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能力。TCL集团副总裁袁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TCL希望通过产品的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及无害化回收处理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最终实现整个产业链的生态循环。

  奥维咨询零售研究中心副总监赵茂军认为,《条例》及《目录》的实施势必推动行业竞争变化。在政策的扶持下,废旧家电实现规模回收的企业将会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方面得到双丰收。一方面,对于已经建立了电器拆解中心的企业来说,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许会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处理也能帮助企业完善产品设计过程,提高产品的可回收设计能力,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专家们认为,家电制造商和销售商介入废旧家电回收和拆解业务,必须要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这将对现有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拆解市场掀起新一轮的洗牌和淘汰,对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不过要建立从规范回收到处理回收产品的一整套系统,还有一段艰苦的路要走。

●观 点
企业自我消化能力待提高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告诉记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与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来自于生产企业,而后者来自于政府,如何制定好家电回收中的价格体系相当关键。

  据记者了解,由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完成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研究课题总报告提出,2011-2012年,对冰箱、空调、洗衣机、彩电、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手机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建议每台4-20元不等,并建议由各级国税部门代征,按季度收缴。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相关部门应根据废弃电子回收处理基金的需要,在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基金征收标准。

  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认为,对于每类产品所征收的基金,应该用于该类产品的回收处理。“我们不赞成把空调收上来的钱补贴到冰箱上。”姜风同时表示,应从制造企业而不是从品牌持有企业征收相关基金,因为许多制造企业既为自己的品牌生产,也为大企业OEM生产。而品牌企业内部机构错综复杂,生产基地很多,如果从品牌企业收取,情况会非常复杂。

  中怡康研究总监彭煜指出,企业应尽量减少消费者承担的比重,而应从企业的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进行内部挖潜,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由此产生的成本必然会在终端价格上有所体现。由于人们购买家电大多是一过性行为,不会对家电的价格进行持续的关注,而一二十元相对于动辄上千元的家电产品的价格来说微乎其微,所以对消费者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应加强对补贴的监督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研究课题总报告建议补贴两类对象:一是拆解处理企业,并由他们通过市场机制间接补贴给回收企业和处置企业;二是国家环保部门认定的拆解处理基地。对拆解企业,建议根据实际拆解处理整机的台数进行补贴。对拆解基地,则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的标准,对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一定补贴。对不同产品的补贴水平,建议在每台6-80元之间,其中转移给回收企业的补贴范围在每台2-30元不等。

  不过姜风认为,由于回收环节最为困难,所以补贴重点应放在回收环节。她建议,补贴应采用竞争方式,而不是定点模式,应该以达到环保处理要求为前提进行竞标,谁价格最低谁中标,荷兰就是这样做的。基金监管过程必须以信息公开为前提,这不仅指各省每年要出一个报告,而且受补贴企业每年的拆解数量、拆解金额等数据,都应该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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