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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联通代理商私售非实名手机卡成“黑卡”源头 最严实名制难落实?
江苏消费网 (2019-06-12) 来源:中国消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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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的孔先生在陪同妻子开通联通手机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办理,因为其妻子身份证名下已有5个外地号码,达到上限。这让他们非常不解:妻子从没去过号码所在地,这些号是怎么办出来的?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国家对手机实名登记有严格的要求,但长期以来,未实名或假实名的手机“黑卡”仍然大量存在,并成为了下游诈骗电话、骚扰电话的源头。有专家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电信运营商的社会销售渠道有非实名登记的情况,“人证合一”的验证难以落实。

  名下莫名多出5个外地联通手机号

  5月12日,家住山东临沂的孔先生陪妻子去联通开通新卡,却被告知无法办理。 随后经过查询发现,其妻子名下已有1个湖北武汉手机号和4个江西宜春手机号,因超过规定限额所以不能再办理新号。

  

联通代理商私售非实名手机卡成“黑卡”源头 最严实名制难落实?

 

  孔先生妻子名下多出的5个外地联通手机号。

  “我和妻子从未去过湖北和江西,怎么可能会有当地的手机号?而且我们的身份证也从未丢过。” 孔先生对南都记者说。

  于是,他分别向湖北和江西的联通客服投诉。南都记者从孔先生提供的录音中了解到,投诉过程中孔先生明确提出,要求两地客服调查清楚是谁通过什么方式开卡。

  在后续反馈中,武汉联通的投诉处理人员表示,具体开卡的代理商已经离职,联系不上相关人员。

  宜春联通的工作人员则向孔先生透露,“是代理商一个小伙子(把未实名的卡)卖出去的,成批出的货,买卡的人自己在网上开通的。” 不过,目前这个人也已经离职。 “是之前大学生打暑假工、寒假工时发展的业务,目前我们已经辞退了相关人员,并罚了款。”

  尽管孔先生一再要求先调查清楚事实再销号,但目前湖北、江西两地客服均表示,已经把孔先生妻子的身份证和其名下的手机卡做了剥离处理,即与手机号取消关联。

  身份信息照片泄露 被用于手机卡实名认证

  虽然妻子无法开通手机号的困扰解决了,但孔先生想知道,为什么在国家已实行实名制并且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开出“黑卡”来?于是,他进一步向湖北、江西两地联通要求查看实名登记信息。

  两地工作人员回传的用户入网实名身份信息显示,用于开通这5个手机号的确实是孔先生妻子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孔先生认出,这张照片是2015年10月,他妻子开通一款名为“钱盒”的POS机时拍摄的。

  

联通代理商私售非实名手机卡成“黑卡”源头 最严实名制难落实?

 

  

联通代理商私售非实名手机卡成“黑卡”源头 最严实名制难落实?

 

  武汉、江西联通返回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为同一张。

  孔先生对南都记者提出疑问:“武汉的电话卡显示是2018年12月开通的,宜春的电话卡是2019年4月开通的。如果真是我们自己开的卡,怎么可能在不同季节不同地点,拍的照片却一模一样?”

  武汉、江西联通返回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为同一张。

  显然,是不法分子设法获取了“钱盒”的这张手持身份证照片,开通了手机卡。那么,这张照片是“钱盒”泄露的吗?

  “钱盒”POS机所属的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南都记者证实,联通系统中的这张照片确实是孔先生妻子在办理POS机时留下的。但究竟是谁泄露了这张照片,又是谁利用这张照片和身份证照片充当联通实名身份资料,公司尚不清楚。

  深圳盒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向孔先生表示,客户的信息有可能是在外发过程中被不法分子利用,并表示后续有关部门会联合中银消费金融(或其他第三方平台)协同调查,严惩处理。

  也就是说,联通下属的代理商把没有实名的手机卡售卖出去,不法分子再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这样一来,处于灰色地带的手机卡就被“洗白”了,能够正常使用。

  手机“黑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种“黑卡”现象并非个例。

  安全牛《2017年度黑灰产画像:黑灰产服务型产业链报告》显示,来自传统运营商的黑卡数量要远多于来自虚拟运营商(通过共享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的全部或部分网络资源来开展业务)的黑卡数量,前者几乎是后者的四倍,这是因为“传统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的手机卡总量不在同一个数量级上”。

  报告还提到,在非虚拟号段上,将近一半的手机黑卡来自于中国移动,约三分之一来自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最少。在虚拟号段上,绝大多数是中国联通的手机黑卡,中国移动次之,中国电信依旧最少。

  据央视新闻2月报道,卡贩售卖的手机卡包括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和170、171开头的虚拟运营商的手机卡。很多卡贩直言,手机“黑卡”是拿了他人的身份证实名注册好的。

  阿里安全部资深总监张玉东曾告诉南都记者,“黑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为了避免暴露身份,不法分子们通过各种渠道购买“黑卡”,然后就能结合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实施诈骗。很多专家表示,“黑卡”流入导致的下游违法犯罪之所以屡打不绝,很大原因在于上游的非法获取源头难挖。

  “只要市场仍然有需求,比如骚扰电话、诈骗电话等,就有个别违法人员会为了多卖卡,在实名制的执行上打折扣。”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告诉南都记者。

  落实难点在于“人证合一”的识别

  2015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要求从提升身份信息核验能力、完善证件核验技术手段、规范社会营销渠道、加强网络营销渠道管理等方面打击“黑卡”源头。

  2016年5月工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及运营企业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当时被称为“最严实名制”。

  然而,多位专家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想要完全根除手机“黑卡”几乎没有可能,即使是监管力度比运营商更大的银行系统,也照样还有拿别人信息开卡的情况出现。

  “百分之百根除是不可能的,就像刑法规定杀人要判死刑不代表没有杀人案件的产生一样。”中国互联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认为,实名制主要的落实难点在于“人证合一”的识别。

  为确保“人证合一”,付亮建议,通过一些特征比对,发现手机卡不是本人使用时,运营商应要求用户重新在平台上进行视频认证,及时防范“假实名”的漏洞。

  如果个人信息被盗用开通手机卡,受害者应该如何维权?

  付亮表示,如果没有进一步的侵权行为,没有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伤害,比如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因进入黑名单影响征信,而且在运营商也及时制止号码运行的情形下,当事人想要进一步追责“还是很难的”。

  但胡钢则认为,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相关企业经营者没有履行实名要求的话,就应该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受害人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投诉,然后以行政处罚决定作为重要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经营者进行赔偿。 作者:李慧琪 蒋琳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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