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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手机纳入黑名单 投诉获解除
江苏消费网 (2014-12-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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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合肥讯(葛子香 记者洪敬谱)安徽省长丰县一消费者因购买促销的手机没有使用,其相关的另一手机号码被列入黑名单,于是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过调解,黑名单终被解除。
  今年1月,消费者李某在当地一家通信商营业大厅缴纳话费时,看到商家正在进行缴费赠手机送号码促销活动,当时考虑到孩子在外地上大学,每年寒暑假在本地使用异地手机费用高,以为不花钱就能领手机,在不清楚如何缴话费的情况下,就领回一部手机。
  今年8月,李某的手机收到短信,告知他已欠费150元。李某来到通信商营业大厅咨询,服务人员告知,李某所领到的这台手机即使不用也要缴月租,并且是捆绑到李某一直使用的手机号码。李某表示,当时接受赠送的手机时对上述规定并不知情,且受赠的手机始终未用,请求免除欠费并办理停机,工作人员告知,这是公司规定无法改变。过了一段时间,他的手机收到短信提示,告知自己使用的手机号已被正式纳入“黑名单”,在使用上有好多限制。
  无奈之下,李某到当地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到通信商营业大厅了解情况,并约谈营业厅负责人,指出营业厅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依据《消法》等相关规定,应解除李某的手机号码“黑名单”,经过耐心说服,该通信公司给李某的手机号码解除了“黑名单”,并办理退还赠送的手机和免除150元的欠费。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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