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通信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河南电信私开增值业务多收钱
江苏消费网 (2014-02-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李丹丹 本报记者 耿记安

 

  明明没有开通过手机增值业务,每月却被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电信)扣除“代收费”3元到15元不等,且一扣就是两年多。目前,郑州市电信用户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咄咄怪事。

 

投诉

莫名代收费

 

  近日,郑州电信用户先生发现他的话费有问题,没怎么打电话,刚充的话费就用完了。先生上网打开了河南电信发过来的话费详单,其中出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代收费”项目。经过详细查询韩先生得知,自201111月至今,河南电信每月都会私自扣除自己卡内3元、6元、9元、12元、15元不等的“代收费”。“平常总莫名其妙地收到一些短信,但是我并没有开通过收费的服务项目啊,难道被动地收到垃圾短信也要付费?”

  随后,先生就此事多次联系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至今河南电信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多次沟通无果后,先生遂向本报河南记者站投诉。

  无独有偶,连日来本报多次接到类似的投诉,矛头都指向了河南电信,那么,河南电信是否存在私收消费者费用的情况呢?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调查

实为增值业务费

 

  先生告诉记者,他使用的是河南电信2009版省内畅聊89元的套餐。在先生提供的河南电信客户服务账单上记者看到,201111月,除了基本的语音通话费外,还有一项3元的“代收费”项目,20122月账单显示“代收费”为12元,20131月份的账单显示,“代收费”为15元。从201111月至今,河南电信每月都会扣除先生3元到15元不等的“代收费”。

  这项“代收费”到底是什么费用呢?2014113日,记者致电10000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询问。接线客服称,先生手机上的“代收费”他们也无法查询具体是什么项目,消费者可以发送“0000”至“10001”,查询出具体订的是什么服务项目,他们才能给出相应的解释。

  先生按照客服人员的提示,编辑了“0000”发送到了“10001”,很快先生收到10001号码发来的短信:“已定SP业务:1.流行时尚;2.9元健康专家;3.非常男女音乐盒……”

  看着10001发来的短信,先生更加疑惑,“我根本没有开通过这些业务啊,怎么连个短信都没有接到就直接开始扣费了?而且还连续扣了这么长时间,我要是不查话费的话,还会继续被蒙在鼓里。”

 

回应

只退6个月费用

 

  2014114日,记者再次致电中国电信10000客户服务热线。客服人员向记者介绍,“这些业务中的‘9元健康专家’业务,客服人员曾给韩先生打过电话征求开通此项服务,应该是先生也同意的。”先生想起来当初是有客服打电话征求开通此业务,对方称是免费体验,如果真不需要可以直接打10000退订。当时忙于工作的先生表示不需要,挂完电话就没有再理会。该客服人员则称:“这项业务第一个月是免费的,之后如果不取消的话每月都要收费。”

  这让先生既气愤又无奈。对于另两项业务,先生称既没有接到电话,也没有收到短信提示。

  2014115日,记者第三次致电10000,客服人员最终承认“SP业务”是未经先生允许私自开通的增值收费项目,如果先生不想使用,他们现在可以马上停止收费,并表示愿意退还之前已经扣除的费用,但是只能退还近6个月的收费。因为公司只能查到最近6个月的话费账单,所以只能据此记录进行退费。记者希望河南电信就为客户私开增值业务的行为给出一个说法,但是该工作人员始终未能给出合理解释。先生明确表示在没有接到河南电信给出的“合理说法”之前,不接受退还话费。

 

质疑

怎能强收强退

 

  对于河南电信给出的只能退还最近六个月费用的说法,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河南电信私自开通这些增值服务两年了,现在以只能查到最近六个月的话费账单为由只退6个月费用,这是我不能接受的。”面对先生的质疑,河南电信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只能返还近半年的费用,这是公司的规定。关于退费问题,先生与河南电信没有达成协议。

  217日,先生告诉记者,尽管一直没有同意,但河南电信未经自己允许已将最近六个月多收的费用以存入手机话费的方式强制退还了。“增值业务说开就开,乱收费用说退就退,河南电信这不是拿我们消费者当成被宰的羔羊么?”先生对河南电信的做法十分气愤。“在河南,像我们这样被私开增值业务乱扣费的用户不在少数,河南电信不能随便找一个理由就把我们给打发了,必须要给我们广大消费者一个说法!”采访中,与先生有相同经历的消费者这样表示。

 

专家

可要求加倍赔偿

 

  针对先生的遭遇,217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电信运营商向手机用户开通新的信息业务时,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手机用户有权选择是否使用该项服务。河南电信违反消费者韩先生意愿,擅自开通增值业务、收取先生费用,时间长达两年,侵犯了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河南电信的做法已经涉嫌欺诈。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南电信加倍赔偿损失。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明确表示,河南电信在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开增值业务扣除费用,此行为涉嫌强制交易,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河南电信应加倍退还消费者被扣费用。李汉生同时还提醒手机用户:“要经常关注自己的话费使用情况,及时打印话费账单,发现有异常扣费现象,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依法维权。”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