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硕
从2011年初诞生至今仅有两年多时间,微信就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交工具。如今,除了跟朋友聊天、发图片视频以外,用户还可以通过微信直接与商家对话,更快捷地获取商品或服务信息,感受微信营销带来的方便与实惠。
微信营销正方兴未艾。在微信上,如今每天都有不同品牌商家的公共平台上线,瞄准各自的用户群,展开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特殊营销活动。吸引用户的营销元素,有“二维码”,有“漂流瓶”,还有可供“逗趣”的微信机器人。可以说,从营销者到微信用户,都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营销变革,每个人都是这个领域的探路者。
微信营销始于2012年8月18日。据记者了解,当天微信公共平台正式上线,商家在进行身份认证后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用户推送消息。
短短几个月,微信营销已经切实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现在,二维码随处可见,“扫一扫”已经成为很多微信用户的下意识动作。殊不知,就在这一扫的过程中,商家就已经完成了微信营销的第一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搜索商家并添加好友,商家可以实现一对一的广告或打折促销信息的推送。
近日,记者在微信中以“北京”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搜出包括百货、餐饮商店、KTV、汽车4S店等在内的微信公众平台数百家。记者随机关注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商家公共账号,明显感觉到了这种新式营销的魅力。
以某名牌服装销售商为例,记者只要依据自己的需求,给其公共账号发送相关服务代码,距离自己最近的店面、本季即将推出的新品、甚至热门商品的保养小妙招等信息就直接回复到了记者的手机上。
随着微信营销日渐成熟,喜欢商家这种营销方式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在上海一家网络公司工作的陈小姐可谓是微信达人,现在她每天都要在微信上花大把时间,用她的话说就是“淘账号”。陈小姐告诉记者,她经常会淘自己感兴趣的商家账号,然后通过关注和互动获得优惠券或会员卡等有用的服务。“‘淘账号’很有意思,每个月还能省不少钱。”说起微信营销,陈小姐赞不绝口。
然而,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实惠的同时,微信营销也可能带来陷阱和困扰。北京消费者郑先生是微信的忠实用户,日前关注了一个号称专门免费提供商家会员卡的公共账号。账号发来了颇为诱人的活动宣传语,“只要答题闯关成功,即有机会获得某KTV的1000或100元储值卡”。郑先生按照账号提示进行答题回复,然而随之而来的竟然是一轮又一轮有关商家的问答,和一个又一个的商家页面链接,耐着性子完成了整个流程后,郑先生却被告知“有机会获得奖品,请耐心等待”。郑先生觉得被利用了。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被微信公共平台的商家欺骗,掉入了商家预设的陷阱。
“随着移动互联网走上快速发展道路,市场营销与移动互联网握手也是必然结果。微信营销相比传统营销方式更为先进,商家可以通过移动手机终端实现精准传播营销信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对于微信营销在科技上的进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阿拉木斯同时指出,微信营销刚刚兴起,相关管理滞后在所难免。对此,他建议有关方面根据这一市场新现象,进一步完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微信营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阿拉木斯同时提醒消费者,在与非知名商家的微信账号互动时,不可轻信发布的消息,要注意保持警惕,不能头脑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