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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他乡投保理赔难 网购保险慎下单
江苏消费网 (2012-12-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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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传江
    “保险公司既然在哈尔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无法及时为投保人提供理赔服务,为何要把保险卖给我们呢?”近日,黑龙江哈尔滨消费者李先生向本报黑龙江记者站反映了他的遭遇。

反映
出险理赔遭拒

    据李先生介绍,今年5月30日,他在网上花280元钱,为两岁的儿子购买了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推出的“慧择儿童健康保障计划”保险,涉及疾病身故 、重大疾病 、伤残、住院治疗等8项内容,保险期限为1年。
    今年6月9日,李先生的儿子不小心碰破了额头,鲜血直流,创口深及骨面。在救治儿子的同时,李先生联系了投保的大众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却被告知该公司在黑龙江没有分支机构,无法作出是否理赔的决定。
    今年9月20日,李先生儿子头部又一次碰伤,经医院诊断,需要手术缝合。接到李先生申请理赔的电话后,大众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又给出了上述回复。
    10月11日,李先生儿子因高烧再次住院。接到李先生申请理赔的电话后,大众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再次给出了上述回复。“既然卖了保险,却总是以无分支机构为由拒不理赔,这是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公然藐视。”李先生愤怒地说。

辩解
经纪公司的错

    11月初,记者致电大众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服中心核实李先生的上述投诉内容。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大众保险公司确实在黑龙江没有设立分支机构,李先生只要将就医票据邮寄到该公司,就可以获得理赔。
    记者问,你们如何认定就医及出险的真实性?对方没有做出正面回答。记者又问,按照保监局的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跨省经营保险业务,大众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向黑龙江居民销售保险,是否违反了保监局的规定?工作人员解释说,李先生是在网上通过保险经纪公司购买的保险,与该公司合作的保险经纪公司都是有合法有效资质的。记者随后又问该公司是否对跨省售保有限制条件,对方称这是保险经纪公司的事。
    对于保险公司的解释,李先生很不解。他认为,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应现场查看伤情,确定被保险人的真实身份以及伤害程度,而不是像大众保险公司所称的仅仅是报销医疗费那么简单。而且,目前医院就医并不需要实名,如果他人拿着写着被保险人名字的医疗费单据,要求大众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大众保险公司也给予理赔吗?

分析
异地销售违规

    作为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规范保险公司行为的部门规章,《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孙薇律师表示,由此可见,保监会是禁止保险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的,任何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须获得保监会或地方保监局的行政许可。而大众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未获得允许异地销售保险的相关行政许可。
    对于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孙薇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代理投保人同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在保险经纪公司代理上述李先生向大众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时,大众保险公司应当审核保险经纪人所代理的保险消费者的地域范围,如果保险消费者是来自于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的地域范围以外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拒绝销售。当然,这种地域范围的判断标准不应当仅仅局限于户口。如果保险消费者在大众保险公司许可的地域范围内有稳定的工作或居住条件的话,也是可以销售的。而本案中的被保险人即李先生的儿子,其监护人的居住地和主要工作地都在黑龙江,均是在大众保险公司许可经营保险的地域范围之外,大众保险公司向李先生销售保险的行为明显是违规行为。
    针对大众保险公司的解释,孙薇认为保险公司是在偷换概念。监管机关限定保险公司经营地域的原因之一,就是要保证保险公司能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便捷、及时的保险服务,特别是保险理赔需要保险公司查看被保险人的情况,核实被保险人的伤害程度等。而保险公司要求李先生邮寄相关材料的要求,也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这是加重保险消费者负担的无理要求。“禁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异地经营保险业务的法律规定有其现实意义,应当被重视并严格遵守,以保障保户利益和保险业的有序发展。”孙薇说。
    记者发稿前获悉,李先生已经将有关情况向上海保监局进行了反映,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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