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女士手机坏了,她在江宁滨江一家网店看到了与自己那部型号一模一样的手机,450元的价格更是令她心动,自己一年前买的这部手机花掉了2000多元。同时,卖家也向金女士承诺,该手机7日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可以免费退货,于是金女士当即便在网上下了订单。
4天后,金女士收到手机试了一下,感到和之前的那部没什么区别,觉得“物美价廉”,就给卖家打了货款。谁知,手机用到第五天的时候便 “原形毕露”——不仅不能充电,还异常耗电且无故自动关机。她将手机送到当地的售后服务部维修,工作人员告诉他,她买的这款手机是旧机翻新的,不能享受“三包”规定,而且现在无法维修好。
于是,金女土联系卖家退货,卖家却说已经超过7天,不予退货。而金女士认为,她手机拿到手才5天,应该退货。无奈之下,金女士只得向卖家属地的消协滨江分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与卖家取得联系,卖家称,7日内免费退货,是从他发货之日起计算,坚决不退货,只同意换货。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向卖家解读了《合同法》有关条款。最终,卖家退还了金女士440元,买家承担10元快递费。
消协提醒消费者:网购商品时,不能一味贪图便宜,要综合考虑商品的质量、店家的信誉度、货物的成交量、其他买家的评价,同时,要保存好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便维权时使用。
徐景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