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曹先生的飞利浦968手机使用4个月就出现了不能通话的问题,曹先生在第一时间送修,苦等1个月取回了更换主板的手机。谁知好景不长,一年不到手机又出现了翻盖断裂的问题,曹先生于近日送修,却被告知不能保修,只能付费修理!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6年9月在南京五星电器购买的一部飞利浦968手机,2007年1月19日出现不通话的故障,送修到飞利浦公司在江西南昌的指定维修点,检测3天后答复主板有问题,需返厂维修,一个月后才能取机,而且当时该维修处无周转机提供,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使用,幸好我自己有两部手机,只能将其中的一个号码转接到两外一个上面使用。
2007年7月1日,该手机使用时居然翻盖后自己往下掉,必须用手扶着才能通话。我到飞利浦在南昌的指定维修点维修时,该维修点维修人员答复需收费维修!我问为什么我的手机在保修期内维修还要收费,答复是厂家这样规定维修的。
请问厂家又是根据什么这样规定的呢???厂家规定外观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之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个翻盖手机的内部转轴明显属于内部部件故障,也应该属于机械性能故障,怎么就不属于保修范围之内了呢???人家**手机就属于保修范围之内的,难道飞利浦公司可以不按行业规定自己制定出的不属于保修范围吗???我希望飞利浦公司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投诉人要求:免费维修!
王博士观点:
参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如今问题的关键是,曹先生的手机翻盖断裂到底是不是人为损坏造成的?我们希望飞利浦方面认真地为曹先生的手机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按三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