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等三省一市消协组织,再度提出了十一条修改意见。消协组织为了广大车主利益考虑,对于停产车的售后服务、三包期的具体算法提出了更具体明确的建议。
自己买的车停产了,日后维修时配不到零件怎么办?消协提出,“三包规定”应明确规定生产者应保障停产车型的售后服务,特别是配件的供应。
在征求意见稿中,三包有效期规定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算。如果车辆实际交付期比发票开具期晚,三包期怎么算?为此,消协建议,三包期起算时间改为: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之日与车辆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的,应自实际交付日期起算。
三包期内的包修服务,如何确保商家更换的零配件质量?消协建议,应该明确规定“维修时使用全新原厂零部件”。
另外,消协建议,购买车辆后发现质量问题,销售者故意拖延或退换货的,每逾期一日,须按车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消协组织还针对三包期内退、换车是否该收折旧费等问题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