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 海通讯员 付 强
花费百万余元购买的奔驰车,没开多久就屡屡出现跑偏及噪音问题。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南昌一4S店售后人员称,这是因为消费者没有加98号汽油所致,并以此为由要求消费者自费维修。但记者调查得知,南昌市,乃至整个江西,根本就没有98号汽油出售。
奔驰车频现“跑偏”问题
南昌的李先生开了8年的车,可最近却拿公司的那辆奔驰车一点办法都没有。用他的话说,车子太“娇气”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这辆奔驰S300是2010年1月其所在的公司在南昌奔驰4S店——南昌东之星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东之星)购买的,裸车价格为110.8万元。几天后,李先生驾车从南昌上高速前往安徽安庆。里程显示仅仅约200公里时,汽车就亮起了故障灯,提示“向右跑偏严重”。李先生当即电话联系4S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可以继续跑,回来再处理。
从安徽回来后,李先生第一时间就把汽车送到了4S店。经检查,工作人员为其调整了轮胎方向。李先生以为这下没事了,可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噪音问题,又让李先生伤透了脑筋。
2010年6月,汽车里程接近2万公里时,李先生又一次驾车上高速,就发现汽车声音异常。李先生报修后,4S店技师认为原因还是出在轮胎上。由于经常出现跑偏,汽车轮胎被磨得高低不平了。为此,4S店为汽车交叉调换了轮胎,并进行了四轮定位。但无论怎么处理,这辆车的噪音问题却依然存在。
奔驰车要加98号汽油
折腾了几个月之后,4S店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汽车出现噪音问题的原因是加坏了油,李先生应该给汽车加98号汽油。同时,4S店负责人还表示,轮胎高低不平,必须自费换胎。但李先生认为,更换轮胎不应该由自己埋单,除非4S店能保证汽车不会再出现跑偏及噪音问题。
双方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2011年2月中旬,在李先生的一再要求下,4S店同意对奔驰车所用的倍耐力牌轮胎质量进行检测。3月24日,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
在李先生提供的检验报告上写着,“车胎磨损过早,保养不良或储存不良,但仍可使用”的字样。同时,在李先生提供的南昌东之星出具的维修单上有“经过检查,发动机出现故障灯,车子跑偏”等字样。
李先生说,既然轮胎没有质量问题,那毫无疑问就是车子有问题了。
在接受采访时,李先生气愤地说,南昌东之星售后以其“加坏了油,这款车应该加98号汽油”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在购车、维修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告知奔驰车需要加98号汽油;其次,他是在中石化定点、定车加油的,98号汽油,别说在南昌,就是整个江西都没有出售。第三,退一万步讲,就算这款奔驰车只适合加98号汽油,那鉴于江西的实际情况,该款车就不应该在江西销售。
南昌东之星涉嫌侵犯客户知情权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南昌市迎宾中大道518号的南昌东之星。
得知记者来意后,南昌东之星前台接待人员请示公司领导后表示,没有经过允许不能接受记者采访,并称“公司老总以及分管的老总都不在”。当记者提出希望向维修技师或者售后服务人员了解情况时,李小姐同样以“未经过允许”为由拒绝。当天下午,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奔驰(中国)客服部,该部一位段姓工作人员在索要了车主的相关信息后,表示会按程序来处理此事,届时会有人跟记者反馈情况。
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张海水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南昌东之星就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南昌东之星隐瞒了这款车只适合“98号汽油”这一重要事实,出售连使用条件都没有的车型,使得李先生作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造成了相关损失,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南昌东之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无论是南昌东之星还是奔驰(中国),均没有向记者反馈任何信息。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表示,当事人可以向汽车检测机构咨询相关情况,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后,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