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专项核查办法,将严格燃料消耗量及相关标志粘贴核查。这是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通知,强调地方各相关部门不得将财政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之后,三部委再次剑指节能汽车推广中的不规范之处。
办法提出,核查范围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目录》中发布的所有车型。其中,燃料消耗量核查采取市场抽样、样车检测的方式。工作组派核查人员在市场上抽取样车,样车运抵检测机构后,由检测机构和汽车生产企业共同接收入库,检测机构按照GB/T19233《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燃料消耗量检测。此前,媒体曾经报道有权威研究机构直指有些厂家上报的油耗数据有水分。
按照计划,下一阶段政府有关部门将推出更为严厉的油耗限值第三阶段标准,根据媒体报道,相较于2008年执行的第二阶段标准,新标准的油耗限值拟将下降20%,力争到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油消耗量降至7L/100km左右,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则低至167g/km。而目前实行的由三部委主导的节能汽车惠民补贴工作,其节能车补贴的认定标准基本上就是根据第三阶段限值新标准来制定。
最近一期调查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过半汽车业内人士认为,实施第三阶段限值对国内整个汽车业所带来的冲击不会过大。一方面是因为新标准将采取渐进式推进,给企业足够的准备时间;另一方面,在经过前两个阶段标准的适应期后,绝大多数企业已经提前着手应对后续标准的陆续实施,技术储备相对充裕。
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当然是好事,但与之相伴,政府部门还要建立更严格的第三方油耗检测制度和油耗公信力,否则政策导向就会受到油耗“李鬼”的严重干扰。此次三部委核查能不能抓出节能汽车产品中的“李鬼”,并借此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汽车油耗检测、抽查制度,人们将拭目以待。 (东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