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多名投资者向新浪财经表示,一名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原职员在职期间实施集资诈骗行为,虚构“委托贷款”资金过桥项目,以高息诱骗多位投资者的钱财,涉案金额逾4000万,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投资者认为民生银行需要承担监管责任,并对受害人损失作出赔偿。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就此事回复新浪财经称,该案件系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开展的熟人间民间借贷行为,相关合同公章及个人名章非该行印鉴,出资人资金未进入该行账务系统,该行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投资者:民生银行应承担监管责任并进行赔偿
投资者袁先生、宫先生和张先生今日向新浪财经表示,2015年至2016年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市级分行)营业部门原职工李婵利用民生银行职员身份及职务便利,以月息5分、8分、10分甚至12分“委托贷款”资金过桥项目作高息利诱,陆续骗取多名受害人资金,涉案金额超过4000万元。
投资者发来的合同显示,双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投资者作为甲方提供资金,乙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根据甲方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理甲方发放并协助收回贷款。贷款风险由甲方承担。
袁先生表示,上述“委托贷款”项目在2015年期间都能顺利返还本金及利息,但是到2016年,投资者开始收不到本金只收到利息。直至2016年国庆长假后,由于多笔到期利息未能偿付,在投资者的追讨下,李婵终于“东窗事发”。
投资者发给新浪财经的立案告知书显示,2016年12月,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已经就投资者报李婵涉嫌集资诈骗一事立案,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事发前李婵已经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离职,事后李婵投案自首,因哺乳期尚未结束而暂时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投资者袁先生认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需负责赔偿其所有资金损失及资金利息。“李婵以银行背景掩护在职期间实施集资诈骗行为,如同北京(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案件一样,银行应及时表态承担监管责任需明确对承诺对受害人损失进行赔偿。”
“事发已经半年,除了李婵是诈骗犯(取保候审),没有一个所谓的同谋或者非法获利人受调查,也没有对任何人的资产进行冻结,经侦需积极及时采取调查和强制措施保障我们受害人的损失。”他说。
另一位投资者宫先生称自己2009年就成为民生银行的500万以上钻石级贵宾客户,而且李婵一直担任其客户经理。宫先生称,李婵在多次业务推荐中,都声称涉案业务为“理财产品”。包括其本人在内,大多数受害人都是通过民生银行网银系统按照李婵制定账号汇入资金。
“民生银行员工在长达近3年的作案时间内,以银行的名义、理由、职务特权和资料对多年储户、客户进行职务犯罪,银行在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宫先生要求民生银行依照航天桥支行案件的处理办法,对受害人做出赔偿承诺。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回应:系熟人间民间借贷行为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今日就此事回应新浪财经称,该案件系李婵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开展的熟人间民间借贷行为,并非“假理财”。李婵与出资人用于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的公章及个人名章非该行印鉴,出资人资金未进入该行账务系统。
案件发生后,该行已成立了应急处置小组,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同时,对案件涉及的资金等有关事项及李婵个人经办的银行业务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清理,并在全分行范围内针对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此事件与该行业务关联的情况。
该行同时称,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始终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第一要务,积极协助出资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关于事件性质认定,以法院裁判结果为准,如最终判决该行承担责任,该行将依法履行。此外,该行将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提升员工法制合规意识,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训,严格人员管理。(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