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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金要1200元?新北消协一招教你黄金消费避坑
江苏消费网 (2024-07-18)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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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州消费者蔡女士在新北区某黄金珠宝店购买一只貔貅,共计花费7000元。回家后却发现该款黄金貔貅的标签上仅有价格,没有克重,自行测重后发现每克金价近1200元,是当天金价的两倍。蔡女士以标注不全、误导消费为由,遂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遭到了商家的拒绝,无奈之下,蔡女士向新北消协求助。

  新北消协新桥分会接诉后,第一时间与蔡女士取得联系。据蔡女士反映,当时销售一直在宣传该款“一口价”黄金的款式和工艺,因此在购买时也没有询问具体克重,认为“一口价”黄金的克重应该与按克计价的黄金克重相差不大,因此冲动之下完成了交易,回家冷静发现克重相差太大,且标签未表明克重,认为商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对消费者的诉苦,商家也作出了解释:第一,我们已经告诉消费者这貔貅是“一口价”黄金 ,这一点消费者也承认了。第二,这“一口价”黄金饰品本身就不是以传统的克重为单位来计价,而是由金店直接定价销售,本店已经在出售商品上标出了总价,至于克重并不在必须标注的范围内。最后经过消协人员的明法析理,商家同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更换成按克重计价的商品。对此处理,蔡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和说明,并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回复。”本案中,商家虽然向消费者透露了所售貔貅为”一口价“黄金,并介绍了其款式与工艺,即“一口价”黄金的优点,但并未充分披露与“一口价”黄金相关的关键信息,尤其是与克重黄金的本质区别。这种信息的缺失使得消费者在交易后才能发现问题,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鉴于商家未能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此,商家不仅需要认识到自身的疏忽,还应当对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口价”黄金饰品的销售在当前市场上已变得相当普遍,然而,许多消费者习惯性地认为黄金饰品总是按照克重来计价。实际上,市面上不少黄金饰品是按照件数来销售的。新北消协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黄金饰品时,不妨多询问一句:“这是按‘件’卖还是按‘克’卖?”这简单的一问,有助于您在购买过程中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麻烦。吴玉姣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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