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许先生在常州市新北区一家家电商城购买了一台冰箱,店内标价8000元,因店家搞活动所有家电8折,打完折后,许先生共支付6400元,许先生为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随即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没想到店家立即加码,表示:“开票可以,但需要加13%的税费。”许先生认为,商家开发票交税是他们的义务,税费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店家始终坚持要加价,否则拒开票。无奈之下,许先生向新北消协求助。
接诉后,新北消协薛家分会工作人员迅速与许先生和商家双方取得联系。经了解,许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针对拒绝免费开票的事宜,商家也给出了具体理由:“许先生所购买的冰箱本就是降价商品,一般来说降价商品是不打折,但是为了回馈顾客还是给许先生打了活动折扣,如果还要承担开票导致的税费,那么商家就会赔本。所以要么不开票,如果非要开,税费就由消费者承担。”调解过程中,消协人员明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引导和教育商家,在商家坚持己见的情况下进行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给许先生补开发票,许先生自己承担货物运输费用,许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协人员表示,根据《消法》有关规定,许先生在店家明码标价购买商品要求开发票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税费,不得将税费转嫁给消费者。
在消费市场中,发票不仅是交易的凭证,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新北消协在此告诫众多经营者,开票是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也是诚信经营的体现。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主动提供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开具发票,更不应将税费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票是交易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索要发票,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据可循,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要求额外支付税费,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直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许刚 张维明 张嘉翔 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