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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熊孩子店内摔伤缝4针 新北消协调解对半担责
江苏消费网 (2021-06-18)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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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消协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其1月27日在新北区一餐饮店消费时,其孩子当时正在杂物间门口的走道上玩耍,该店工作人员开门时把孩子绊倒,导致孩子头部受伤,缝了4针。期间,商家一直表示会对其孩子受伤一事负责,但是直到孩子拆线后也没有任何沟通。

  王先生认为,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孩子人身损害,希望商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5000元。

  接诉后,新北消协三井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查,商家表示确有其事,一方面由于杂物间的门是向外开门,工作人员有视线盲区,再加上刚拖完地,地面湿滑;另一方面家长也未尽到看护小朋友的责任,故建议责任对半分。

  对此,消协人员分析认为,首先,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家因清洁需要,导致地面遗留水迹,且未有效控制楼道地面湿滑风险,商家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造成他人损害,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放任她到走道玩耍,疏于监管,监护人对此损害也有过错,亦应负部分责任;第三,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中,王先生所提的营养费未有医嘱,建议按照实际重新估算。在消协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互解互谅,达成一致,最终商家赔付王先生共2500元。王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并对消协人员有理有据的调解赠送锦旗致谢。

  新北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出门在外带孩子一定要多加小心,以防意外发生,有可能自己一个马虎眼意外就来了。同时也告诫经营者,“经营有门道,安全第一条”,切记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杨榕 张维明 张嘉翔)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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