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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解

花甲老人10万元“存单”变“保单” 邳州市消保委介入全额退还
江苏消费网 (2020-09-23) 来源:邳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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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银行存款,却莫名其妙变成了办理保险。近年来,类似纠纷在全国多地都有出现,为了规范这类业务,中国银保监会还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可即便如此,邳州市铁富镇居民卢先生却仍然遭遇了这种情况。

  今年6月17日,卢先生60岁的父亲独自到镇上一家银行存款10万元。“年纪大,他不会用自动取款机,在柜台办理的,”投诉者卢先生说,“我父亲原本打算存3年定期的,银行人跟他推荐说不如存那个5年的,利息更高,结果我父亲就签字了,他也不知道那是保险。”存完钱后,银行并未给卢先生的父亲任何凭证,虽然隐约觉得蹊跷,但卢老先生认为银行柜台是值得信任的,就回家了。随后卢老先生就去了外地打工,几天后他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交代说如果有保险公司打电话来问,就说自己拿到了保单。不久后,卢老先生果然接到保险公司打电话来核实身份信息,“当时我父亲还在反复跟保险公司人说,不要买保险,就只要普通的存款就行,可最后还是被买了保险。”投诉者卢先生说。

  8月24日,卢先生的父母亲回到邳州,母亲放心不下,让卢先生带着父亲一起去银行查一下存款,结果卡内余额显示为零,找到银行工作人员,才被告知10万元已经全部买了一款名为“中融融兴旺”的保险,银行把一张“个人保险单”交给卢先生,并告知其保险已经生效,无法撤销,如果强行取消就要支付1万多元的违约金。

  这下,卢先生父子可慌了神,赶紧拨打12315进行投诉,邳州市市场监管局铁富分局受理了投诉,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当事支行表示,需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随后,邳州市消保委联系了该支行的上级管理部门,指出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向客户全面客观介绍保险产品,应当按保险条款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观察期等重要事项明确告知客户。”“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对方表示会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妥善处理卢先生的投诉,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保险公司分两次把卢先生购买保险的10万元钱款全部退了回来,向消费者致歉,并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为此,邳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1、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相信宣传资料和介绍,遇到“银行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储蓄还是保险,防止被误买保险。2、如果误买了保险,要及时与银行或保险公司联系退保,因为购买保险后有15天的犹豫期。保险公司会对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实施电话回访,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对待,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一定要尽快去保险公司退保。3、最后,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进行投诉、申诉。(孟军)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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