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会同开发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专题召开了大型商圈食品安全暨消费维权培训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安全和维权,南京市消协曹炜副秘书长、江宁区消协钱军秘书长、开发区食安办杨晓莉主任以及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张声国、副局长张敏等有关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据介绍,自原来的工商、食品药品、质监三局合并成立新的市场监管局后,江宁开发区分局一直保持严管严控,聚焦两个安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共有法定的八大类特种设备,涉及商业综合体的特种设备主要是电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还有部分游乐设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办理使用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等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特种设备安全无小事,特别容易产生人身伤亡事故,要求各商圈负责人高度重视,应严格特种设备管理,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并与分局保持紧密联系。
二是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会议要求,第一是严把食品原材料进货关,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二是烧熟煮透。第三不能交叉感染。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第四是不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到食品中或者超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第五是环境卫生。
据初步统计,江宁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目前已接到12315投诉1335件,12345投诉1340件,12331(食品)投诉149件,上级交办和上门投诉举报的195件,这195件中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占比重很大。其中,目前已接到涉及金鹰的商户投诉154件,太阳城商户投诉11件,景枫商户投诉12件。
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健身服务纠纷、餐饮、商品质量等领域。重点投诉内容一是商品宣传虚假、使用绝对化禁语、销售商品与宣传不符,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现象;二是定型包装食品标识标注内容违法;三是食品有效期过期。据此,会议要求,经营者应熟悉常用的食品安全法、新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加强进货索证索票、电脑化、自查、摄像和监控等管理,加强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参会的相关领导围绕消保维权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和工作站培训、消费者投诉站和工作站建立工作布置等方面分别作了发言。(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