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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商公布三类商品质量专项整治情况
江苏消费网 (2015-03-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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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14年4月至9月,江苏工商系统开展了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汽车配件三类商品质量的专项整治行动。3月11日上午,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上年度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此次全省范围内抽检三类商品共27个品种4010个批次,经检测,合格2672批次,不合格1338批次,合格率为66.6%。

 

装饰装修材料:“豆腐渣工程”材料害人不浅

 

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重点检查以批发和相对集中销售装饰装修材料的各类市场,以及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或场所,以电线电缆、插头插座、实木地板、人造板、墙地砖、PVC型材等为重点商品。

 

一些建筑基础材料所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堪忧。如钢筋抽检468批次,188批次不合格,其中12批次的各项指标与标准值相差很大,如果使用到建筑工程中,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水泥抽检了165个批次,30批次不合格,有的指标与标准质相差近20倍。

 

电动自行车:车速高 制动性能差

 

在电动自行车的质量整治行动中,共抽检了398个批次电动自行车,96批次不合格,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等项目指标上。

 

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制动距离不大于4 m,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将会给骑行者带来安全隐患。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欣雨车行销售的型号为TDR202Z的赢动科技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达到41 km/h、制动距离9 m、整车重量达到98公斤,都超过国标的1倍还多,使用中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针对14年度开展的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刘先智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法》明确的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工作,对经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应立即停止销售。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检查各类市场514个,经营主体50873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46份,行政建议书303件,发布消费警示96条,查处或取缔无照经营317户,立案查处的各类案件1442件,案值1600余万元。(陈秋伊)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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