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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造“大消保”促协同共治——访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协会长孙连才
江苏消费网 (2015-03-0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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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连才

 

■本报记者薛庆元 文/摄

近年来,江苏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把握住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新特点,形成消费维权合力,提高维权效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孙连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就2015年江苏消费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等主题进行了阐述。

 

孙连才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消费环境,江苏省各级消协组织坚持以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为基点,全面履责,省、市、县(市、区)三级消协准确定位各自的维权角色,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2015年,江苏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将把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一要加强消费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工作,既注重调处,更注重预防,努力做到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要掌握信息动态,做好前期工作。二要善于依靠“一会两站”和广大维权志愿者,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灵活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调处手段,善于采取柔性化、个性化、多样化的调处形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投诉调解工作。三要善于运用人民调解、诉调对接以及社会大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从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转变,不断增强调解工作实效。

 

针对构建“大消保”格局工作,孙连才表示,积极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平台,促进形成大维权、大调解的社会治理格局是2015年贯穿全省消协工作的重要思路。

 

首先,要加强与理事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建立日常互联机制,联动开展专项消费维权工作等有效方式,发挥各理事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提高消协组织和理事单位的融合度,促进全省消费维权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要积极与民生消费相关的行业组织联合开展行业自律和引导工作,通过推广“诚信承诺联盟”,搭建网上消费维权和解平台,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要在维权难点和民生重点领域设立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再次,要充分运用放心消费创建和消协工作平台,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要提质增效,探索建立消费环境指数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测评体系,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各级消协组织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纠纷处理,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垄断领域公益诉讼,大力支持消费者诉讼,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省各县级消协要着力加强个案的调处,要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手段,把“面对面”调解与“键与键”沟通结合起来,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力争在江苏全省消费维权工作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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