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吕辉 记者薛庆元)为了装修新房,今年9月20日南京市民童先生前往南京红太阳装饰城选购炉灶和吸油烟机,一家厨卫店的老板热情地向童先生介绍产品,并承诺购买炉灶和吸油烟机即赠送水槽和水龙头。细想觉得划算,童先生当场购买了一套。
让童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安装好水龙头的第二天,就发生了“水漫金山”的情况。新安装的水龙头破裂出水,家里刚铺好的地板泡裂了,墙壁和木门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粗略估计损失达2000元。
童先生要求该厨卫店老板给予赔偿,但商家以免费赠品不享受售后“三包”服务和消费者拿不出水龙头有质量问题的证据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童先生拨打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请求工商部门的帮助。
南京市工商局雨花台分局板桥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进行调解,当事双方对于投诉事实没有异议。工商工作人员向该店主宣讲新《消法》,明确销售商品时赠品也属于商品,应该享受“三包”服务;另外,新《消法》中也作出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该店主同意赔偿童先生全部损失,童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