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喝了某品牌的“变质酸奶”后,靖江斜桥镇的鞠女士一家三口皆身体不适,所幸喝得不多,不严重。昨天,在靖江工商局港城分局调解下,该品牌酸奶的经销商赔偿鞠女士家人共4500元。
上周,鞠女士在靖江斜桥镇某超市购买了两盒某品牌草莓大果粒酸奶,每盒单价8.7元。回家后,鞠女士打开其中一盒酸奶和家人一起饮用。喝了几口,鞠女士突然发现酸奶里的草莓果粒变黑,酸奶已经变质。当晚,鞠女士和其家人出现了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一家人到斜桥医院就诊,医生的结论是食物轻微中毒。经过挂水治疗,鞠女士和家人的不适症状得到缓解。
第二天上午,鞠女士忍着身体的不适,带着没有喝完的酸奶到工商局港城分局投诉。在工商部门的协调和疏通下,经销商表示愿意独自承担责任,答应派人陪同鞠女士一家重新去医院做身体检查,并同意赔偿鞠女士一家4500元。(严向阳 高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