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汽车装潢的利润可观,一些大型汽车美容店和4S店联手卖起了装潢。昨天,靖江工商部门查结一起汽车装潢单位向汽车销售商进行商业贿赂,以获取交易机会的案件,使得汽车销售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浮出水面。
前段时间,有人向工商部门反映,靖江市区一家汽车4S店在招标指定汽车装潢单位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4S店捧出了与附近一家汽车装潢店的合作协议和收款证明。
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约定装潢店作为该4S店的指定装潢单位,凡4S店销售的汽车全部介绍给装潢店进行汽车美容。
协议签订后,装潢店向4S店缴纳了48800元管理费。而4S店销售人员会介绍每一位购车者到装潢店美容。至检查时,3个月内,装潢店已承接4S店介绍的汽车装潢业务6万元。
调查人员认为,虽然汽车4S店没有与投标人串通,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确立并维护的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经营者应通过提高质量、降低价格、优化服务等途径进行公平竞争,获取交易机会。而装潢店利用4S店销售汽车,对购车客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通过缴纳管理费,成为指定装潢单位,获取了其本未必能取得的交易机会,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据此,工商部门向装潢店和4S店分别下发了3万元和1万元的罚单,没收违法所得48800元。
买汽车你“被装潢”了吗
4S店与装潢店“合作”卖装潢并非个别现象。查办此案的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不少稍有实力的汽车装潢店都会与一家甚至几家汽车销售商合作,通过所谓的招标形式,向汽车销售商缴纳一定的费用成为其指定装潢店,争取更多生意,这也是汽车装潢店为什么喜欢开在4S店旁边的原因。
市开发区内有不少4S店,开发区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让车主到指定店内装潢,4S店卖车时往往变着法子“搭售”装潢,不少车主“被装潢”,主要有以下三种手法。
买车搭售装潢。对于市场上的紧俏车型,一些车商要求顾客必须在店内也就是合作商处装潢才能提车,也叫“加价提车”。还有的销售商抓住消费者的从众心理,故意营造出一种车源紧缺的氛围,由于消费者认准了某款车型,往往心甘情愿“挨宰”。
利用信息不对称,将消费者介绍到指定装潢店。不少购车者都要将车辆进行改装或升级,如改装氙气大灯,将倒车雷达改装成倒车影像,加装导航仪、防盗锁,销售员就说这些他们也能做,然后将消费者指引到合作装潢店。购车者分不清4S店与装潢店的关系,以为他们是一家,觉得在4S店改装更专业,配件应该也是原厂的,即使价格比外面高一些,但能买个放心。其实不然,因为装潢并非厂方的授权服务,装潢店所用的产品大多并非原厂的。
小恩小惠拉拢顾客。车商并不会轻易降低车价来促销,那样会让消费者觉得车辆保值性低,如果以送装潢的形式促销反而更能促进成交。在送完装潢后,工作人员会鼓动顾客尽量多购买一些装潢件。于是一些车主在免费贴膜后,又顺便买了价格虚高的车套、脚垫、尾翼、封釉等,算下来并不划算。
工商部门提醒,大多数汽车经销商很少主动在市民挑车或讲价时说到装潢、保险事项,消费者购车前要主动了解所有具体事项,否则签了合同,就难以拒绝店家开出的条件了。(于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