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盱眙县消协成功处理一起纠纷,消费者因食用生虫的紫菜,全家进医院挂水,经消协调解,最后紫菜厂家赔偿了1000元。
5月4日,消费者闫先生到盱眙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今年五一节期间在某超市购买的紫菜回去煮成紫菜汤后,一家人正喝得津津有味时,闫先生发现汤里竟然漂着几十条白色的虫子,吓得家里人是连连作呕,随后家人产生肚子疼等不适症状,于是全家人都到医院挂水住院,共花去医疗费300多元。细心的闫先生又跑到该超市重新购买了一袋同品牌的紫菜,发现里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闫先生找超市讨说法,而超市只同意赔偿其30元。闫先生越想越闹心,于是来到县消协请求帮助。
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的同时,又联系到紫菜厂家,在厂方证实里面确实有白色虫子后,同意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条进行10倍赔偿,但是闫先生的家人对500元的赔偿不同意,要求厂家承担挂水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厂方最终同意向闫先生一次性赔偿1000元。(孟超 颖锋)